昆明7人团伙假装应聘抢劫同事 分别获刑5至7年

14.01.2015  10:18

    为谋取非法利益,俞某等7人专门对同事下手,邀约赌博时另一批同伙趁机出击,以受害人出假牌为名帮朋友“出气”,逼迫受害人赔偿。两次得手的这个7人团伙最终落网,被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定抢劫罪成立,分别被判刑5至7年。

     以打牌作假为由帮朋友“索赔

    80后的俞某2013年初邀约马某、师某等6人商议,以应聘驾驶员为名,进入昆明某家单位趁机抢劫同事。

    按约定,先由俞某、马某应聘驾驶员。成功后,他们借出差、跑长途的机会,便邀约同事去茶楼打牌。

    第一次作案时,俞某和同事玩了几圈后,假借上厕所之机,打电话通知等待作案的同伙。当师某等同伙冲进包厢后,便以赌博要挟去派出所报案。没等俞某的同事辩解完,师某等人便开始实施殴打,理由是他们打假牌合伙欺骗朋友,要“假一赔十”,俞某输100元他们要赔1000元。

    有受害人提出抗议,师某等人就强行把受害人拉上微型车,带到金殿后山又是一番殴打,直到被害人写下欠条,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将被害者扔到立交桥下。逃跑后,他们用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取走被害人的13000元。

    尝到甜头后,俞某等人又用同样的手法应聘到西山区另一家单位,抢劫并取走了几名同事银行卡内的5000元钱、手表、戒指等物。去年,西山警方接到受害人报警后,将俞某等7人抓获。

     为逃避打击把赃物藏在警车上

    庭审中,7名被告及辩护人针对欠条和录音据理力争,表明自身没错误,是因被害人打假牌自愿赔偿的。西山区检察院认为,俞某等人实施抢劫采用暴力手段不单是为取财,逼迫被害人写下欠条对内容进行录音,表明是打假牌自愿赔偿,就是为日后辩解留后路。

    公诉人还出示了证据,俞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为转移赃物,他们将抢到的戒指藏到警车上。结合第一次作案中,被害人的伤情鉴定及其他证人证言,西山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俞某等7人有期徒刑5—7年。(都市时报 记者周婷婷 实习生李东寰 通讯员何敬彬)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