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会举办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落成仪式暨纪念缅怀活动

11.04.2017  22:38

          4月7日下午,由云南省红十字会、云南省卫计委主办,云南诺仕达金宝山艺术园林承办的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落成仪式暨纪念缅怀活动在昆明市滇池之畔的金宝山举行,隆重纪念那些平凡而又伟大的器官捐献者,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动员广大民众支持、参与、推动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高峰,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地方税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云南日报、省妇联、云南诺仕达金宝山艺术园林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出席活动。全省各州市主要负责人,各人体器官移植医院的领导、医护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人体器官受者、志愿者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活动。

  活动仪式上,高峰为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揭幕,为捐献者亲属、优秀协调员代表颁发荣誉证书,并为红十字爱心大使、云南电视台新闻联播主持人耿嘉女士颁发聘书。董和春在活动上致辞。云南省第120例器官捐献者孙新的亲人孙鸥、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代表柏凌、器官移植受者赵海波发表感言,讲述了催人泪下的生命传递故事,向器官捐献者表达崇高敬意。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了公祭缅怀活动,在颂读赞词之后,全体人员肃立,向器官捐献者致鞠躬礼,向纪念碑敬献鲜花,并在纪念墙上签名。

  董和春在致辞中深刻阐述了器官捐献工作的重要意义,回顾了人体器官纪念园建设的过程,高度赞扬了器官捐献者及其亲属、协调员平凡而又伟大的善举和无私大爱的奉献精神。他介绍,我省自2013年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至今,累计有900余人报名登记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全省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187例,捐献器官574个、眼角膜308枚;所捐献的器官已使574名患者的生命得到延续、308名失明患者得以重见光明。

  董和春说,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得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2013年,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启动了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省编办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挂牌成立。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把人体器官捐献立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出台《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2015年11月26日,《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正式颁布,成为全国较早出台人体器官捐献地方性法规的省份之一,受到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高度赞誉。

  董和春同时指出,我省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任重道远,我们的捐献数与全省4700多万人口总数和众多的器官衰竭患者移植需求相比,差距还很大,器官短缺的社会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各级红十字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颁布和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落成为契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红十字精神、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切实发挥红十字会作用,携手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紧密配合,打好组合拳,努力营造人体器官捐献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推动我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取得新发展。希望更多的爱心人士、爱心机构加入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挽救更多生命,传递更多正能量。

 

187位捐赠者大爱永存(高伟  摄)

 

敬献鲜花(高伟 摄)

 

受捐者泣不成声(高伟 摄)

 

向捐赠者致敬(高伟 摄)

 

 

(云南省红十字会 崔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