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 盯紧"五类车辆"

21.04.2016  09:42

    从即日起至6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重点围绕源头、高速公路、农村地区“三个主要战场”,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集中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五类重点车辆进行整治,并建立公众举报平台。

     四结合清隐患

    据介绍,今年二季度以来,受客观道路交通条件影响,全省交通安全风险有所提高。在清明小长假期间,全省连续发生了4起较大事故。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召开全国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在二季度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源头、高速公路、农村地区“三个主要战场”,突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五类重点车辆,通过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网上比对与网下查缉相结合、信息引导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依法严管严惩与社会协同共治相结合 “四个结合”的方法,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清除隐患,全力防控风险,努力实现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明显增强、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四个明显”的目标,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鼓励群众举报

    “整治行动由‘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三个部分13项具体任务组成,是近年来规模最大、涵盖公安交管业务最全、要求最高的一次行动。”马峻岭介绍,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经省公安厅领导同意,交警总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各交警支队也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专门机构。行动过程中,交警总队还将建立公众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用手机和行车记录仪等工具举报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定期在各大媒体曝光严重违法的重点车辆驾驶人、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以及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与此同时,各级交管部门还将依托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双微”平台,将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推送给重点车辆驾驶人,加强点对点提示和曝光。

    此外,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云南省交警总队还将开展“交通安全示范路创建活动”,活动将持续到今年底。(昆明日报 记者吕惠钧)

编辑:孙瑞婷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