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与邮政融合发展 双方将实现资源共享共用

05.03.2015  22:49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记者3月5日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促进全省交通运输与邮政行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经研究通过,为推进交通运输与邮政融合发展,实现政策共享、资源整合、平台共建提供了有利的土壤和空间,全面吹响交邮融合发展号角。

据介绍,《意见》就双方推进资源共享共用、推进业务全面合作两方面进行了明确界定。在交通运输业与邮政业目前各项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取长补短,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更具效率的运作模式,同时扩大各方合作范围和规模,广泛开展各项业务合作。此外,双方利用各自的站点、网点资源优势,本着“有偿、互惠”原则,相互代办业务,并努力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在更多方面实现互惠互利。

在推进资源共享共用方面,鼓励省邮政管理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邮政企业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给予保障和扶持;鼓励交通运输企业、邮政企业利用客运班车运送邮件、快件,开展支线运输合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共同开发客票销售信息系统,实现客运查询系统、邮政查询系统、路况查询系统的链接,打造省级交通资源数据中心,建设营运好云南“智慧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优质的社会化服务。

在推进业务全面合作方面,支持交通运输业在长途客运站点、客运码头代办邮政业务和邮政代理业务,协助邮政业企业在长途客运站点、客运码头和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加载邮政便民服务站;支持邮政企业代售长途汽车票业务合作,开展ETC项目服务合作,在乡镇及城市网点明显位置公布客运站信息和相关规定,建立交通运输业寄递大客户和提供交通运输、物流企业窗口物流订单受理服务。同时,鼓励双方不断探索、创新更广阔的合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