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开出首张"不礼让斑马线"罚单 罚200记3分

23.07.2017  00:21

   不礼让行人 首罚出炉

  7月21日早08时56分,昆明交警五大队在昌宏路与贵昆路交叉口,开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首张罚单。

  该名驾驶员在经过斑马线时,未按规定停车让行行人。据驾驶员说,自己清楚今天已开始不礼让斑马线的抓拍处罚,可是看见前面的车辆行驶,自己也没多想就跟着开过去了。

   文明礼让是自己的事儿

   请不要“盲从”前车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机动车礼让情况

  小编在昆明街头也进行了随机抓拍,那么我们的驾驶员礼让斑马线的情况如何呢?

   为“礼让”点赞

  在圆通街的这段斑马线上,我们可以看到一辆香槟色的私家车主动停车礼让行人,待行人安全过街后才通过斑马线,感谢您给了行人一份安全感!

  东风西路的斑马线路段,一对母子正在通过道路,这时一辆公交车主动停在斑马线前,礼让过街行人,为这位公交师傅点赞!

   不礼让行人的驾驶员们

  圆通街斑马线前,部分私家车主仍然在与行人抢行,不仅在斑马线前未减速,反而加速通过斑马线。

  

  在东风西路斑马线路段,虽然斑马线上已站了很多行人,但白色轿车依然“无视”斑马线,加速通过。

   曝光:任性的阿姨

  在这段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银色轿车已主动停车礼让行人,可这位“任性”的阿姨,却没有继续走斑马线,反而在机动车道随意穿行,如此“随意”的行为,得让我们这位“让行”的驾驶人多尴尬?

  在斑马线的上文明礼让,因为您的“任性”行走,让这一让行画面变得“很不和谐”。

  希望在车辆文明礼让行人的同时。行人也能规范自身的出行行为,不要“如此任性”,让我们的驾驶员让行得“措手不及”! 

   重要提醒

   2017年7月21日(周五)起, 昆明交警将严格按照 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礼让斑马线

  行人不一定都是司机,但司机一定都是行人,请大家多一份将心比心,尊重常识,遵守法律,少一份互责冷漠,文明礼让是相互的。

  让礼让斑马线成为一种城市温度!请大家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处罚不是目的,是监督,是约束,让我们一起,在这个风雨交加的日子里,为昆明增添一些温暖文明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