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即日起清查“车顶玩偶”

29.03.2018  17:11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警示清查车顶粘贴玩偶的行为,要求民警在日常执勤中发现一例纠正一例,初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有警告记录再犯的,将予以150元罚款处罚,并记2分。

据昆明交警官方微信介绍,对车顶放置玩偶影响安全驾驶的,可认定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150元罚款,记2分。即日起,昆明交警将在路面上行驶的车辆车身有粘贴装饰玩偶违法行为的实施以下两种处罚。

1.  初次违法警告处罚

对于车辆初次因粘贴装饰玩偶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查获的,执法民警应对车辆驾驶人处以警告处罚。

2.  有警告记录的,将处以150元罚款处罚,记2分

对于有警告记录,车辆再次因粘贴装饰玩偶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查获的,执法民警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车辆驾驶人处以150元罚款处罚,记2分。(昆明日报 记者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