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食药监局五项措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8.10.2015  12:40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促进能力提升。集中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提升执法人员理论水平。

二是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确保自由裁量权的公开、公正。行政处罚决定书需交待案件的来源,说明违法的事实,详细叙述违法物品的数量、货值金额、购销金额、获利金额等,列举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明确认定案件性质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阐述对当事人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实施自由裁量权规范操作。在建立健全相关办案制度的同时,突出抓好自由裁量权配套制度的完善工作。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到位。组织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严防办“人情案”,避免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五是完善社会监督,提升单位形象。通过部门考核、执法回访、行风监督等,促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准确有效实施,推进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升,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相关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树立科学监管、执法为民、文明服务的良好执法形象。

来源: 昆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