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局五结合开展药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20.06.2018  09:4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关于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6月14日,丽江市局率药械监管、“三项监测”相关人员,“五结合”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风险排查。

一是自查与检查相结合。在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医疗机构药械购进、验收、储存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是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不完善,储存养护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给予指出,限期整改。

三是检查与风险隐患排查相结合。重点对使用单位的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血液制品,高风险医疗器械进行检查,切实排查消除药械安全风险隐患。

四是检查与药械法规宣传相结合。检查医疗机构对《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情况等,并召开座谈会,反馈检查情况,对药械法规进行宣传,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转理念、抓质量、提服务,增强自律意识。  

五是检查与抽样工作相结合。在检查的同时,抽取部份检品,以查找问题为导向,强化使用单位监督抽样,突出基本药物及高风险品种等重点品种,提高抽样靶向性。

本次风险排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2余人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6户,通过此次专项排查行动,有效防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药械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了人民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