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举措规范超市食品经营行为

21.12.2015  19:33
 

为健全完善超市(商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进一步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采取五举措规范超市食品经营行为。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采取逐户上门指导、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超市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依法经营理念。

二是督促建章立制。开展 “九项制度” 落实情况检查,要求超市必须建立和完善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等9项管理制度,督促其严格自律,规范经营。

三是规范销售行为。指导超市设立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临期食品、清真食品的专区专柜,并要求在临期食品专区专柜张贴保质期提示语,提醒消费者购买、注意食用期限。

四是规范散装标识。制作标有食品名称、产地、生产商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拆封日期、销售商责任人、电话、贮存条件、售价及投诉举报电话的“散装食品信息标识卡”样本发给各超市,督促严格按照标识卡内容填写,杜绝散装食品的“五无”现象发生,确保现场制售食品、散装食品的消费安全。

五是推进自检建设。为强化食用农产品的监管,积极主动与经营农产品的超市协调沟通,为其配备食品安全检测箱,帮助建立检测室,对购进的农产品进行农残检测,控制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截至目前  ,共检查商场、超市32家,规范超市食品经营行为12家,对2家不按储存条件存放食品的小超市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规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来源: 红河州开远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