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进入瓶颈期 制度创新需加强

13.04.2016  16:55
  当前,我国经济已从短缺时代进入过剩阶段,经济新常态要求加大供给侧改革。专家认为,供给侧结构改革过程中,互联网金融可发挥作用。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容之一

  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说,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之一,属于提供新供给的增量改革。

  黄震说,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投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目前传统金融机构对居民投资理财的需求有所反应,但总体上还不能有效满足,因此,需要用新金融,特别是用互联网金融的方式提供金融服务的供给。

  黄震说,P2P网贷平台数量在三四年时间里增加到3000余家。由此可见,广大居民投资理财的需求是大的。

  P2P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问题平台甚至违法犯罪现象。因此,金融供给侧改革依然要加大创新力度。

  精准匹配满足创业者需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要改变过去大规模的工业化高污染、高耗材、高耗能的状态,把这种机器化的大生产变成精准化、个性化、定制化的生产,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高品质需求。从过去大规模生产转变为订制化、个性化的生产,须有一个精准的数据服务和互联网金融的支持。

  黄震说,通过网络支付发展,大家可以看到,现在支付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在货币发生转移的同时产生了支付数据沉淀和进一步挖掘,并产生新的价值。有了这样的金融服务,就可以帮助生产者进行有效的供给,精准地匹配到人们的需求上来。

  对于新需求,与之匹配的新供给要跟上。大规模的生产往往不能满足个性化的需要,只有从小的切入口发现各种不同的需求,并有效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才能实现需求的满足。

  探索互联网金融规范之路

  我国互联网金融已发展到一个瓶颈期,需要加强制度创新,探索互联网金融的规范之路。黄震说,如果我们能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找到制度供给的一种创新模式,或许将来可以移植到整个网络空间甚至更大的空间。

  黄震认为,通过近年的摸索与实践,可以尝试“软法先行、硬法托底、刚柔相济、混合为治”这一制度供给的新模式。因为现在科技革命带来的变化日新月异,我们的制度如果是刚性供给,如此形成的规范可能马上就会被迭代的技术甩到后面。所以,要有一种快速跟进的机制,即“软法先行”。

  黄震指出,“软法先行”即通过行业“软法”、企业“软法”和社会“软法”,来调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同时须“硬法托底”,即运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生的犯罪,比如非法集资、诈骗等进行严厉打击,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黄震说,把刚性的行政监管和柔性的行业自律监管结合起来,这样能形成一种综合的治理模式。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