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参加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20.04.2017  19:38

 

4月20日上午,2017年云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暨宣传周活动启动会在云南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20余家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凯向社会通报了2016年云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并公布了2016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向凯副院长在发布知识产权审判情况时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二审民事案件925件(其中著作权案件325件、商标权案件286件、专利权案件197件、技术合同案件46件、植物新品种案件1件,其他类型案件70件),审结792件,有力地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受理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3件。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4件(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20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20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件2件,侵犯著作权罪案件2件),审结33件,共判处罪犯71人,切实制裁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向副院长指出:由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难度大、案件数量分布不均衡、基层人民法院缺乏相应的人才储备等因素,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我省地域特点,提出了跨行政区划“三合一”审判方案:一是将云南省划分为四个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片区,在各片区中选定有区位优势、审判资源好、信息化建设程度高的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刑事、行政一审案件。二是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更名为知识产权审判庭,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二审案件。三是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新增大理、红河、普洱三个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专利案件管辖法院。通过上述方案,将散布于十六个州市的知识产权案件整合在一起,形成四个案件集合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四家选定的中级人民法院(昆明、红河、大理、普洱),形成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以一领四”的精简构架,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审判质效。

下一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为契机,积极与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沟通,共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实施细则,不断整合资源,完善审判体制机制,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局面,努力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次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宣传处处长李新主持。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省公安厅分别就自身工作实际,向社会介绍了云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整体情况。中国日报、新华网、云南法制报等30多家新闻媒体对本次发布会进行报道。

(作者单位:云南高院)

见习编辑:王元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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