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第一高楼南亚之门复工了? 原来是回迁户装新房

24.03.2016  09:46

  有工人在南亚之门一期处清理石块。

  近几天,细心的市民发现,“云南第一高楼”——“南亚之门”项目现场传出了轰鸣的施工声音。难道停工已久的“南亚之门”项目已经复工?从讨薪者到购房者集体维权,事实上,云南第一高楼开工8年以来,项目进展就一波三折。去年4月,国内多家媒体报道称,云南中炬置地集团(以下简称:中炬集团)总裁兼董事长朱景图在香港坠楼身亡。去年5月到10月,因官司缠身,省、市两级法院先后多次对该项目发出“查封令”。近日,晚报记者在项目现场实地探访了解到,整个项目并没有复工,施工是10多家之前提前拿到钥匙的回迁户在装修新房。

  开工8年 “第一高楼”意外连连

  据公开资料显示,位于昆明拓东路上的“云南第一高楼”——“南亚之门”,由中炬集团投资42亿元建设,项目于2008年底开工,高度达316米,共72层。

  2015年4月,朱景图在香港坠楼身亡,这让在云南地产界名噪一时的“云南第一高楼”——“南亚之门”部分项目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2015年5月7日,有媒体报道称,这天200多名认购者来到该楼盘售楼部,要求开发商兑现交房承诺。之前,开发商承诺2013年6月交房,但直到2015年维权这天,并没有交房的迹象。维权者中,还有不少的原址回迁居民。根据维权者现场统计:从2007年到2014年,认购者多达286户,认购住宅200多套,办公写字楼14套,以上两项认购金接近5亿元。

  此外,维权者还要求项目开发主体之一的昆明拓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要与业主签署认购协议或补充认购协议,认购面积、价格、房号不变。

  项目收多个“查封令

  除了上百购房者前来维权,各方债主也纷至沓来。

  维权者称,从项目开工以来,大部分施工单位均被拖欠工程款。为讨要施工款,他们近30家单位成立了“讨薪联盟”。据他们统计,整个项目所欠工程款超亿元。

  2015年6月11日,昆明拓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南亚之门项目的各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公告。申报人为项目的资金出借人、担保权人,南亚之门项目房屋认购人、回迁安置户、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等。

  事实上,早在这份债权申报公告发出之前,一些维权者已将纠纷诉讼到了法院。

  2015年4月,因周某与昆明拓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纠纷一案,昆明中院对该项目发出了首份查封公告。同年5月19日,一家银行与昆明拓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件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昆明中院对该项目的部分商品进行了查封。10月28日到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对该楼盘发出了三份查封公告。

  南亚之门基坑闲置,钢筋已经生锈。

  记者调查

  物业:10余回迁户在装新房

  近几天,有市民发现,从该项目工地上传来了轰鸣的施工声,外界猜测南亚之门项目有了复工迹象。该项目真的复工了吗?

  晚报记者来到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探访。刚接近该项目的尚义公馆项目施工现场,远远地就能听见轰鸣的施工声音。透过围栏,三四名施工人员正在用破碎机施工。

  而在南亚之门二期项目上,除了一名看守的工人外,却见不到一个施工人员。项目的基坑内,建筑钢材已经锈迹斑斑,项目现场已杂草丛生。

  尚义公馆项目的一栋大楼墙壁上,法院的查封公告依旧张贴在上面。

  该项目是否已经复工?走访中,一名现场施工人员刘先生表示,有业主要改装对讲机的线路,他是上门施工的。在他的口中,该项目并没有正式复工。

  项目没有复工为何会从现场传来施工的声音呢?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证实,整个项目确实没有正式复工,但有10多家回迁户这几天在装修房屋。

  开发商:政府部门已成立工作组

  针对复工传言,昆明拓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和物业负责人符先生表示,云南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他们的最大股东,对外发布任何消息需要征得该公司的同意,他不作任何答复。

  中炬集团营销总监高荣平表示,目前公司也已经完成了权益人的权益清理,在和江苏天地集团商谈重组或并购方案,但关键问题是项目的预售证迟迟未能获得,只有尽快取得预售证,才能为重组或并购创造条件。

  昨天,晚报记者从云南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办公室获悉,目前该项目正在运作中,政府部门已经成立了工作组,相关工作正在接洽中。

  律师提醒

  提醒1 复工之前要与法院沟通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文杰说,在本案中,从表面来看,开发商如能通过合法方式恢复“南亚之门”的后续建设,是有利于各方利益最终实现的。但从目前来看,该案涉及面广,各权利方如认为相关权益有可能受到影响,在项目开工之前,应及时与被查封方及法院进行沟通处理。

  提醒2 认购者应及时与法院联系

  孙文杰坦言,不动产的权属以产权证上登记的信息为准。因此,不动产被查封前,若有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并支付了款项,应尽快与相应法院取得联系,提交执行异议申请。如法院最终认为被查封财产不属于购房者,购房者也可根据相关协议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春城晚报 记者熊波/文 高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