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祥云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载体推进脱贫进程

02.05.2016  04:15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陈应国)近年来,云南祥云县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目标,把推进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推进了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进程,赢得了民意、民心,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营造了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按照“决不让一个民族兄弟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要求,祥云县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抢抓机遇,精准帮扶,积极争取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打造少数民族地区扶贫示范点。抓住省州领导及部门挂包帮扶的机遇,全力打造下庄镇大仓、鹿鸣乡龙水、普淜镇八甲地等易地搬迁扶贫综合开发示范点。

仅在2013年至2015年间,就争取少数民族地区建设项目6个,争取到项目资金620万元,相继在沙龙镇沙龙村委会水涨地自然村、普淜镇黑苴村委会八甲地、祥城镇城东社区、东山乡大古者村实施民族团结示范建设项目,在云南驿镇云南驿自然村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建设,在米甸镇民族团结示范乡镇建设项目200万元。

通过项目的实施,祥云县使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逐渐实现了“八有(有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电视、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五无(无重病人、无重度残疾人、无住危房户、无重灾户、无辍学儿童)一超(年度贫困户家庭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2855元)一受益(贫困户享受到扶贫项目和帮扶政策的支持而受益)”。同时,在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民居建筑,改善项目村、社区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培植等方面打造出亮点,为全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脱贫攻坚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