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5.12.2014  12:45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2013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27号)规定,基本职能是:

1、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或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登记工作。参与制定地方增补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4、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承担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州、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9、承担云南省人民政府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主要工作

1、抓作风、提能力,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规定动作扎实有效、自选动作特色突出”的原则,严格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重点举措,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提高思想政治和理论素养、增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水平,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刹风整纪、严明纪律,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建章立制、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等结合起来,边学习边提高边整改,切实做到“照的细致、正的完美、洗的干净、治的彻底”,队伍作风明显改进,监管成效明显增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征求和查找到的问题,制定166条整改措施,废、改、立56项制度办法。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全年共举办21期各类培训班,参训人员达3600余人次,队伍素质稳步提高。

  2、抓基础、重保障,执法条件不断改善。继续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项目建设,46个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项目达158个, 6个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多方筹资加大仪器设备、执法装备等投入,全年共争取国家总局、省政府资金16334万元,其中:仪器设备投入5048万元,执法装备1360万元,项目及机构运行经费9926万元。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项目、参数扩项27产品6个检测方法200余个小项通过现场认证;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具备药品原辅料及其制剂、医疗器械、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空气洁净等级测定五个技术领域共351个检测项目、参数的检测能力;其他15个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资质不断扩大;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排5500万元在37个县区市开展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四品一械”检验能力不断增强。绝大多数市县局得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3、抓创新、建机制,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出台《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制定云南省药品连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远程视频咨询服务平台建设标准,支持鼓励企业自建执业药师远程咨询系统或通过购买服务,解决好过渡期执业药师严重不足的问题。以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电子监管的方式,推进医药现代物流发展,开展医疗器械现代物流试点工作。开发“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考试考核网络平台”,对餐饮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实施网络考试考核,解决点多面广量大、考试时间不统一的问题。配合国家总局完成零售药店电子监管试点工作,配发零售药店终端设备4323套,试点开展餐饮服务、医疗机构药品电子监管,监管效能大幅提升。建设“12331”投诉举报系统,实现全省范围内短号投诉举报受理。一些地区开展乡镇监管站委托执法工作,对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进行现场初审,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行餐饮服务许可预约服务机制,在行政审批受理前预约上门就选址、功能间配备、操作间流程等进行指导服务,变事后审批为事前把关,大幅提高现场核查通过率,赢得社会好评;与司法部门联合成立食品药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乡镇、街道成立调解工作室,及时化解纠纷,防止纠纷激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抓科技、强支撑,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研发“微型便携式快速检测用实验装置”,可走出空气净化的高级别实验室在现场快速检测食品药品细菌内毒素、微生物等项目,获国家三项专利,实现我省60多年来药检技术专利零的突破。全国首创“天然植物性染发剂重金属元素检测方法”,可同时对汞、砷、铬等12种重金属元素进行快速检测,与现行检测方法相比,检测效率、灵敏度分别提高6倍和10倍以上。开展“云南省对照药材研究与制备”工作,填补了我省无对照药材研究、制备的空白,已完成天麻、重楼等15个品种的研究,龙胆、胡黄莲等10个品种正在收尾。完成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课题13个品种近红外和高效液相快速筛查研究、美白祛斑类化妆品糖皮质激素类化合物含量研究等项目,推进灯盏花药材质量评价与标准、云南省地产化妆品中防腐剂致敏性评价、昆明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微生物安全监测等研究项目。带动部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参与项目研究,增强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科技创新能力。

  5、抓共治、造氛围,社会治理初步形成。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及药品安全示范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食品安全县区市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一些地区创造性地在餐饮服务行业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开展透明厨房改造、后厨视频实时监控等提档升级建设工程;在高等院校、餐饮集团、美食一条街管理者内部成立食品安全监管站,在中小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大力组建餐饮协会、农家乐理事会等行业协会,实行集监管部门、乡镇街道监管站和企业监管站、家长委员会、行业协会的“2+1”监管模式,全面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加大食品安全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多形式、多渠道、高频次向公众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教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预警公示,凝聚传递正能量,努力营造良性互动、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氛围,“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6、抓监管、促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全面推行风险分析、网格化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四品一械”监督抽验、风险监测抽验、专项抽验力度,全年共安排抽验26206批,其中:监督抽验11316批,风险监测2690批,快检12200批,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60%以上。继续推进新版GMP实施,全省无菌制剂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国家总局认证率达57%,为全国较高水平。全面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确保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取得新进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分别达每百万人口544份和102例,提前完成《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获全国“药械监测最佳机构建设奖”。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互联网售假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严格督查各项工作部署,严肃整规各种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各种违法行为,全省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稳中向好。全年共查处药械违法案件252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4个,销毁假劣、过期失效药械价值1147万元,吊销许可证6户,停业整顿69户,取缔无证经营109户。餐饮服务单位责令限期整改5589户,注销许可3410户,没收不合格食品4061公斤。

7、抓服务、促发展,云药产业发展良好。标准规范研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促成国家铁皮石斛质量标准、对照药材的修订,开展云南仿野生铁皮石斛质量标准和对照药材的研究,2013年研制颁布2个中药材、6个中药饮片标准,截至去年底,全省共颁布中药材标准357个,中药饮片标准达195个,标准规范研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继续推进“云药之乡”建设发展,认定“云药之乡”10个,全省累计达50个,极大地推动了全省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种植面积大幅提升,成为很多地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新兴支柱产业。加强服务与指导推进GAP认证工作,三家公司三七、滇重楼、当归种植基地通过国家总局现场认证检查。截至目前,全省共有6个品种9个基地通过国家GAP认证,通过认证的品种、基地为全国最多。云药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预计2013年,全省制药工业实现产值338亿元、销售收入420亿元、利润45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长21.5%、23.7%和21.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现设15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2013年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1人;在编实有车辆37辆。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决算总收入2,650.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3.44万元,占总收入的98%;其他收入77.35万元,占总收入的2%。

部门决算总支出2,95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26万元,占总支出的40%;项目支出1,775.37万元,占总支出的6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3年用于保障省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7.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9万元,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增加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2013年用于保障省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人均支出为7.11万元(支出数1,017.23万元,人员数在职131人,退休12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3年用于保障省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5.37万元。与上年对比少1,240.65万元,原因中央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万元,用于奖励金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34.90万元,用于全省“四品一械”监管队伍的能力提升培训、药品流通监管、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科普宣传等支出。

3、行政运行151.43万元,用于办公业务用房房租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万元,用于个人奖励金支出。

5、药品事务391.95万元,用于药品安全事务监管工作支出。

6、保健品事务113.92万元,用于保健品安全事务监管等支出。

7、化妆品事务37.56万元,用于化妆品日常监管方面的支出。

8、医疗器械事务50.00万元,用于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事务支出。

9、食品安全事务支出616.3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事务支出。

10、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75.31万元,用于电子政务信息建设及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等支出。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9.63万元,占本年支出比例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22.61万元,原因是中央资金支出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廉政建设奖励经费);

(二)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65.1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2,799.29万元,主要用于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34.9万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8.49万元,21005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2万元,2101001行政运行1,168.63万元,21010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万元,2101012药品事务391.95万元,2101013保健品事务113.92万元,2101014化妆品事务37.56万元,2101015医疗器械事务50万元,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616.30万元,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75.34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92.16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92.16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94.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9.66万元。

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25.8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3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2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8.43万元,比2012年决算减少14.78万元。差旅费开支1.1万元,培训费开支7.3万元。出国参加医疗器械监管培训。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8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2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16.84万元,比2012年决算增加3.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品一械”监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3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0余批次,6900余人,公务接待费开支69.66万元,比2012年决算减少14.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四品一械”监管工作产生的工作餐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七、名词解释

( 无)

附件: 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