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2014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

31.12.2014  10:18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2014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

 

12月29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2014年第2次新闻发布会。陈洪副局长、李靖国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发布新闻,食品安全总监林玉孝主持新闻发布会。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新华社云南分社、人民日报云南分社、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等19家中央、地方知名媒体参加发布会。

 

陈洪副局长和李靖国副局长分别围绕“云南省药品批发企业代储代配服务”、“ 云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两个主题,进行了发布。

陈洪副局长介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药品批发企业代储代配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了云南省药品现代物流标准和支持、发展药品代储代配的两大政策。今后凡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可以将药品交给取得代储代配物流资格的企业进行储存,不再需要设立药品仓库。《通知》出台符合当前市场需求,也是贯彻落实届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关于培育发展云南“大生物、大能源、大制造、大旅游、大服务”五个万亿大产业的部署。《通知》明确规定了开展药品代储代配物流企业验收标准,申请取得代储代配药品物流企业资质的程序以及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确认程序等内容。同时,也提出了发展药品代储代配现代物流的两大政策:一是允许省内外药品生产企业委托具有代储代配物流资质企业储存、配送其生产的药品;二是允许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GSP认证的药品企业委托具有药品代储代配物流资质企业储存、配送其经营的药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构建结构合理的现代药品产业体系为目标,制订有利于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政策,把医药经济发展的重点由数量扩张,转到提高质量、提高效益的轨道上来,保障药品安全的要求,信息化程度要求较高,强调核心企业与相关企业的协作。

李靖国副局长就云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了介绍。今年8月底,国务院食安办、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云南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六个结合”,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普遍得到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秩序得到一定改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截止11月,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179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3083户次,食品经营户63850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311个次,取缔无证食品经营户327户,查扣侵权仿冒食品4572.8公斤、劣质食品34483.35公斤,查处侵权仿冒食品安全64件,劣质食品安全464件,移送司法机关6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85件。通过专项整治,打击治理了一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对农村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行为,有力、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会上,各媒体记者围绕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陈洪副局长、李靖国副局长分别作了解答。

 

来源: 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