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计划(2015)”云南省项目招(邀)标公告

11.06.2015  21:2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结合云南省实际,遴选一批“国培计划(2015)”云南省项目县及培训机构,通过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网络研修,对项目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为期3年的递进式培训,提升培训对象专业发展水平。现将招(邀)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西部项目

(一)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1 .项目内容: 在项目县分学科、分学段、分领域遴选2000名优秀的中小学骨干教师、教研员、专职培训者到高等学校参加18周(126天)的跨年度分段脱产研修。要求覆盖义务教育各学段、各学科。承担培训项目的高等学校,每年按照县级教师培训者与师范生不低于1:1的比例,遴选高年级优秀师范生,到项目县进行持续时间为18周的实习及顶岗实践教学活动。具体实习顶岗学段及学科由高等学校与项目县商定。

参训学员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42天,分2次实施。其中,到城市优质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影子教师”跟岗实践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余时间开展集中研修和总结提升。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须会同网络培训机构为参训教师建立研修网络工作坊,将网络研修贯穿始终,原则上网络研修不少于80学时。在此期间,高等学校要持续跟踪指导,每年到县实施一线教学问题现场合作研究及现场培训指导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天。

2 .培训目标: 全面提升培训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指导能力,重点提升学员的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送教下乡培训能力和校本研修指导能力,为项目县打造一支“用得上、干得好”的高素质乡村教师培训团队。

3 .培训要求: 该项目由高等学校牵头,负责项目总体设计和安排,网络培训机构、项目县、优质中小学校协同实施。要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与送教下乡项目有机整合,为项目县牵头实施的送教下乡培训项目打造一支合格的培训者队伍。培训课程按照省项目办研制的《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级培训者培养课程计划(试行)》(见附件2)统一设置,各承担任务的高校遵照执行。

(二)送教下乡培训项目

本项目由项目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管理,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实施,高等学校、乡镇片区研修中心协同承担。要以本地教师培训团队为主体,整合云南省中小学名师团队等全省专家资源,分学科组建送培团队,送教到乡镇,培训对象须覆盖所有乡村教师。省项目办每年为项目县安排7000名送教下乡培训计划及经费,其余送培对象由各项目县自行安排经费按同一要求实施培训。原则上同一乡镇同一学科每年送培4次,每次2天。

培训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切实提升乡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

培训要求: 该项目要与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校本研修有机结合,以任务驱动为主线,按年度分阶段实施主题式培训,包括问题诊断、研课磨课、同课异构、行动研究、成果展示、总结提升等阶段,送培课程设置须基于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问题的深度研究,既要着眼于问题解决,更要注重教师需求的激发与引导。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要将送培课程及生成性成果进行再加工,形成培训资源包,支持乡村学校开展校本研修。项目县须整合高校、省级中小学教学名师资源实施送教下乡培训。

(三)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项目

2015年以项目县为主,分类遴选乡村教师到一线或东部中心城市高水平院校培训和优质中小学跟岗研修,针对培训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研讨、课堂观摩、跟岗实践等方式,提升培训对象课堂教学能力和专项能力。包括以下7个子项目:

1 .教学点教师培训项目。 遴选200名乡村教学点教师(不分学科)到一线或东部中心城市高水平院校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其中,到城市优质小学听课、观摩、研讨不少于6天。培训内容须覆盖小学所有学科,以提升全科教学能力为主要培训目标。培训团队中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应不少于50%。

2 .村小教师培训项目。 遴选400名村小教师(不分学科)到昆明或东部中心城市高水平院校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其中,到城市优质小学听课、观摩、研讨不少于6天。培训内容须覆盖小学所有学科,重点进行以课堂教学技能和方法为主要内容的针对性培训,案例研讨与名校课堂观摩原则上不少于二分之一。培训团队中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应不少于50%。

3 .“特岗教师”访名校培训项目。 分学段遴选300名义务教育新入职“特岗教师”(不分学科)到城市优质中小学校进行10天的跟岗实践研修。要求安排学员全面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重点开展优秀教师课堂教学观摩、参与组织班级及校园文化活动、参加校本研修,了解教学常规,提高教学实践能力。应为学员精心组织针对性强的专题讲座,其所占比例不超过五分之一。

4 .乡村足球教师培训项目。 从有条件开展足球教学的乡村小学,遴选100名教师,到高等学校参加为期6天的足球教学培训,使其具备实施足球教学的基本能力。专题讲座不超过五分之一。

5 .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培训项目。 遴选500名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且2014年未参加过数字化资源应用能力培训的乡村教师,利用假期时间分期分批到项目承担机构开展为期5天的数字化资源应用培训。

6 国门学校”教师培训项目。 从25个边境县遴选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5个学科共250名“国门学校”教师,到省内外高等学校进行为期10天的专题培训。帮助参训教师有效解决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后面临的新挑战和正确处理边境地区学校教育教学面临的特殊问题,持续提高云南边境地区特殊教育环境条件下实施教育教学的能力。其中在高等学校内学习不超过5天,到优质中小学校观摩学习和研讨不少于5天。承担培训任务的专家团队中,省域外专家及一线优秀培训者不少于三分之一。

7 .培训团队高端研修项目。 在省级专家团队中,遴选500名项目承担单位的首席专家、骨干教师及相关管理者,分批进行为期5天的培训专业研修。要求深入开展“国培计划”项目、教师培训课程设计与管理、教师培训评估、教师专业标准、教师培训专业理论与实践、云南省乡村教师发展问题等内容研究。通过研修建设一支专业化培训者队伍,为有效开展教师培训组织与管理工作奠定基础。该项目由省内有条件的培训院校(机构)申报和承担。

(四)乡村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

1 .中小学校长能力提升项目。 以项目县为主,在全省遴选300名乡村中小学校长到省内外高水平院校进行为期10天的专项培训,其中,到城市优质中小学观摩、交流、研讨不少于5天,全面提升校长引领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教师发展政策、校本研修设计与实施、乡村教师发展支持策略与方法、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承担培训任务的专家团队中,省域外专家及一线优秀校长原则上不少于二分之一。

2 .乡村中小学教学副校长访名校培训项目。 在项目县遴选150名乡村中小学教学副校长到省内优质中小学校进行为期10天的跟岗研修,了解和体验优质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发展及校本研修的先进经验,提升教育教学管理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承担培训任务的中小学校要以需求为导向,科学设计培训方案;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实施任务驱动,强化结果评估,确保培训质量。要将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作为研修内容之一。专题讲座所占比例不超过培训时间的五分之一。

(五)教师网络研修项目

1 .中小学教师网络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

项目内容: 组织项目县2万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实施网络与校本研修整合项目。该项目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设计和实施。每年培训不少于120学时,第一年应按照相关要求,针对尚未参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的全体教师,进行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远程培训机构须会同项目县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在县级培训者团队中遴选一批信息技术水平较高的培训者,分学科(领域)建立教师工作坊;遴选一批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教师进入工作坊实施个性化自主研修,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原则上每个项目县教师工作坊均须按初中、小学全学科(领域)分别组建。其中,小学语文、数学不少于2个,其他学科不少于1个。每坊学员原则上不少于50人。

培训目标: 建立远程培训机构、本地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校及高校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创建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有效利用“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形成区域与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开发一批本地课程资源,促进乡村教师持续发展,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培训要求: 该项目由远程培训机构牵头实施。培训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远程培训机构须与项目县、优质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密切合作,重在本地培训团队打造,预设丰富适用的优质课程,加工汇聚生成性课程,建立本地课程资源库,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须建构集省域外专家、云南省高校专家、县级教师培训者为一体的培训者团队,实施培训。须为其他项目提供网络平台及课程资源服务。

2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 根据教育部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要求,结合云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的现状和特点,组织全省非项目县6万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教育部教育工作司《关于做好英特尔、微软、乐高和中国移动等合作培训项目与“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融合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62号)的精神和云南省的实际,加强与英特尔、微软、乐高和中国移动等单位的合作,优势互补,发挥综合效益。

培训目标: 多渠道实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提升教育质量。

培训要求: 培训机构要分学段、分层次提供丰富的培训课程,以学员自主选学的形式实施培训,按相关要求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将线上学习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线上学习过程测评与线下教学实践应用结果测评相结合。重点解决参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足的问题,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有效地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益。在校本研修过程中,要加强专家引领和实践指导,形成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的成果。培训机构要提供不少于100学时的选学课程供教师选学,并努力开发分学科的培训课程。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建立1个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创建2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

二、幼师国培项目

(一)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1 .项目内容: 在项目县遴选400名优秀的幼儿园骨干教师、幼儿教育教研员及培训者到高等学校参加18周(126天)的跨年度分段脱产研修。承担培训项目的高等学校,每年按照县级教师培训者与师范生不低于1:1的比例,遴选高年级优秀师范生,到项目县进行持续时间为18周的实习及顶岗实践教学活动。

参训学员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42天,分2次实施。其中,到城市优质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幼儿园“影子教师”跟岗实践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余时间开展集中研修和总结提升。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须会同网络培训机构为参训教师建立研修网络工作坊,将网络研修贯穿始终,原则上网络研修不少于80学时。在此期间,高等学校要持续跟踪指导,每年到县实施一线教学问题现场合作研究及现场培训指导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天。

2 .培训目标: 全面提升培训对象的保育保教能力和培训指导能力,为项目县打造一支“用得上、干得好”的高素质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团队。

3 .培训要求: 该项目由高等学校牵头,负责项目总体设计和安排,网络培训机构、项目县、优质幼儿园协同实施。要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与送教下乡项目有机整合,为项目县牵头实施的送教下乡培训项目打造一支合格的培训者队伍。培训课程按照省项目办研制的《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级培训者培养课程计划(试行)》(见附件2)统一设置,各承担任务的高校遵照执行。

(二)送教下乡培训项目

本项目由项目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管理,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实施,高等学校、乡镇片区研修中心协同承担。要以本地教师培训团队为主体,整合云南省幼儿园名师团队等全省专家资源,组建送培团队,送教到乡镇,培训对象须覆盖所有乡村幼儿园教师。省项目办每年为项目县安排3210名送教下乡培训计划及经费,其余送培对象由各项目县自行安排经费按同一要求实施培训。原则上同一乡镇每年送培4次,每次2天。

培训目标: 更新参训学员的学前教育理念,解决学前教育与保育中的实际问题,提升乡村幼儿园教师开展保育保教工作和自身专业发展的能力。

培训要求: 该项目要与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园本研修有机结合。以任务驱动为主线,按年度分阶段实施主题式培训,包括问题诊断与解决、行动研究、成果展示、总结提升等阶段,切实提升乡村幼儿园教师实施保育保教活动能力。送培课程设置须基于当地幼儿园保育保教中的重难点问题的深度研究,既要着眼于问题解决,更要注重教师需求的激发与引导。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要将送培课程及生成性成果进行再加工,形成培训资源包,支持乡村幼儿园开展园本研修。项目县须整合高校、省级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资源实施送教下乡培训。

(三)乡村教师访名园培训项目

1 .乡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以项目县为主,在全省遴选500名乡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省内外高等学校进行为期15天专项培训,其中,到城市优质幼儿园跟岗实践不少于10天。通过培训,提升乡村幼儿园教师保育保教能力,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培训团队中一线优秀教师应不少于50%。

2 .乡村幼儿园新教师访名园培训项目 。以项目县为主,在全省乡村幼儿园遴选500名近三年新入职幼儿教师到城市优质幼儿园进行为期10天的跟岗研修。参训学员全面参与幼儿园的保育保教活动,了解和掌握工作规范。应为学员精心组织针对性强的专题讲座,须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作为必修内容。专题讲座所占比例不超过五分之一。

3 .乡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 以项目县为主,在全省遴选500名幼儿园转岗教师到高等学校进行15天的专项培训,其中到城市优质幼儿园跟岗实践不少于10天。重点是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理念,掌握学前教育基本理论、技能和方法,适应学前保育保教工作需要。须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作为必修内容。培训团队中一线优秀教师应不少于50%。

(四)乡村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

1 .乡村幼儿园骨干园长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以项目县为主,在全省遴选400名幼儿园骨干园长到省内外高等学校进行为期15天的专项培训,其中,到城市优质幼儿园跟岗实践不少于8天。内容主要包括乡村幼儿园教师发展政策、园本研修设计与实施、乡村幼儿园教师发展支持策略与方法等,全面提升幼儿园园长专业能力。省域外专家及一线优秀园长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

2 .乡村幼儿园园长访名园培训项目。 以项目县为主,在全省遴选300名乡村普惠性幼儿园园长到省内优质幼儿园进行为期10天的跟岗研修,了解和体验优质幼儿园保育保教及园本研修的先进经验,提升保育保教管理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承担培训任务的幼儿园要以需求为导向,科学设计培训方案;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实施任务驱动,强化结果评估,确保培训质量。要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作为必修内容。专题讲座所占比例不超过培训时间的五分之一。

(五)乡村幼儿园教师网络研修项目

项目内容: 以项目县为主,在全省遴选5000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幼儿园教师,实施网络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该项目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设计和实施。每年培训不少于120学时,第一年应按照相关要求,针对尚未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的全体教师,进行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远程培训机构须会同项目县建立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在县级培训者团队中遴选一批信息技术水平较高的培训者,建立教师工作坊;遴选一批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幼儿园教师进入工作坊实施个性化自主研修,不断提升其教育教学能力。原则上每个项目县须组建不少于5个幼儿园教师工作坊。

培训目标: 建立远程培训机构、本地教师发展中心、幼儿园及高校协同机制;创建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有效利用“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形成区域与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开发本地课程资源;为其他项目提供网络服务平台及课程资源;促进乡村幼儿园教师持续发展,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培训要求: 该项目由远程培训机构牵头实施。培训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远程培训机构须与项目县、优质幼儿园、高等学校密切合作,重在本地培训团队打造,预设丰富适用的优质课程,加工汇聚生成性课程,建立本地课程资源库,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须建构集省域外专家、云南省高校专家、县级幼儿园教师培训者为一体的培训者团队,实施培训。须为其他项目提供网络平台及课程资源服务。

三、项目县及培训机构遴选

项目县的遴选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2号)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实施。培训机构遴选严格按照《关于完善“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培训机构遴选条件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22号)执行。

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与送教下乡培训项目,遴选能够安排师范生实习顶岗、实施送教下乡且在以往项目培训中成绩突出的省内院校。师范院校承担本项目不超过5个县,非师范院校承担本项目不超过3个县。

教师网络研修培训项目优先遴选承担过“国培计划”云南省远程培训项目、信息技术能力应用提升培训项目且培训成效良好的远程培训机构,优先遴选在教育部匿名评估中成绩优异的远程培训机构。每个机构承担本项目不超过3个县。

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国门学校”教师培训等项目面向省内外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高等学校、城市优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遴选培训任务承担院校。

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网络研修等项目,省项目办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初选一批项目县和培训机构,安排双方实现对接,按照相关要求合作研制实施方案、协同申报。在此基础上,省项目办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符合要求的上报教育部。每个项目县只对接1所高等学校、1个远程培训机构。

四、项目申报办法

(一)申报书编制 。项目申报书编制应基于本公告关于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按照教育部提供的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精心设计并填写。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网络研修等项目,初中、小学申报书须分学段、分学科编制。

(二)申报主体 。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由高等学校牵头申报,项目县、远程培训机构、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送教下乡培训项目由项目县牵头申报,高等学校、远程培训机构协同;教师网络研修项目由项目县远程培训机构牵头申报,项目县、高等学校协同;特岗教师培训项目、乡村幼儿园新教师培训项目和校(园)长跟岗研修项目,由城市优质中小学幼儿园独立申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由具备教育部“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资质的单位申报。其他项目由相关培训机构按要求申报。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网络研修项目须按照教育部要求覆盖项目县初中、小学、学前等学段。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设计要求。 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信息技术能应用力提升工程等六类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及项目特点,重点关注项目之间的衔接关系,以3年为一周期,实行一体化设计,使各相关项目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所有项目培训均须避免对同一对象实施相同内容的重复培训,均须体现递进式、系统性特点和要求。除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外,其余项目也须安排跟踪指导,跟踪指导时间不少于3个月。

  2 .培训课程要求。 须立足于科学诊断需求,以引导、激发和满足项目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需求为目标,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为重点,分类、分年度、分学科、分阶段设计开发递进式培训课程。网络培训机构提供的研修课程中,本地课程资源不得少于30%;培训课程总体结构应体现递进式特点,以满足教师不断解决问题、持续提升的需要。要建立培训课程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根据培训中激发的教师专业发展新需求及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及时调整培训课程,满足和引导教师专业发展。高等学校培训课程中,教师自主选学的课程不得少于40%;网络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全部以选修课程形式开设。要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术应用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培训课程中设置书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须根据培训课程实施需要,灵活应用多种科学有效的培训方式实施培训。

3 .成果产出要求。 所有培训项目均要求着眼于课堂教学问题解决、教师教学行为改善、学生学习质量提升。学员培训成效应以教学问题解决案例、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案例、教师工作坊研修案例、培训课程、乡村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等可检测的结果形式呈现。各培训单位每年要对上述成果进行加工,形成一批生成性资源,成为下一年度的教师培训资源或课程设计的素材。生成性资源不少于培训学员人数的30%,在此基础上,每个学段、每个学科(领域)分别开发的培训课程每年不少于1门。由中小学幼儿园独立承担的培训项目,应将每位参训教师的教学问题解决方案或每位参训校(园)长的校(园)本研修实施方案,作为培训结果考核的主要内容,并至少生成2门培训课程。

4 .实习顶岗师范生管理要求。 承担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须按规定从高年级师范生中遴选优秀学生到项目县中小学幼儿园实习顶岗,做好实习顶岗学生的前期培训工作及实习顶岗期间的跟踪指导工作,每个学科专业分别安排至少1名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常驻项目县,协同项目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实习学校做好师范生指导与管理工作。严禁安排在读研究生独立承担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工作。

项目县有义务接收高等学校师范生实习顶岗并承担相关管理工作。置换学员与师范生无需一一对应安排,但须确保师范生主要实习顶岗岗位与其所学专业一致。实习学段、学科及学生结构可根据需要,从实际出发,与相关高等学校共同商定。对置换出来的教研员及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不安排师范生实习顶岗。要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安排师范生到县城和县城附近条件较好的中小学幼儿园实习顶岗。师范生原则上自带行李,分片集中安排集体宿舍住宿,安排学校食堂就餐。要切实做好相关安全保障工作。项目县应会同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制定实习顶岗师范生指导与管理办法,规范实施此项工作。

接收师范生实习顶岗的中小学幼儿园,须安排优秀骨干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实习顶岗师范生不超过5名。师范生实习顶岗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实习阶段,时间不少于42天;第二阶段为顶岗教学阶段,时间不超过84天。相关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具体负责实习顶岗师范生管理及考核评价工作。

5 .培训管理要求。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法人代表及项目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须按要求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组建工作团队和教学团队,精心组织实施项目。要严格实行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必须是本单位有高级职称并在所申报学科领域有相当影响力的高水平教师。

六、招标工作安排

(一)“国培计划(2015)”云南省项目招(邀)标工作,由“国培计划”云南省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国培计划(2015)”云南省项目评审,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遴选、统筹安排。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末位淘汰的要求,在“国培计划(2014)”云南省项目实施绩效评估中处于末位的院校或机构,2015年暂停其申报云南省该类项目的资格。

(三)“国培计划(2015)”云南省项目招(邀)标工作主要进程如下:

1.信息发布。2015年6月11日,在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网站(http://www.moe.edu.cn)发布项目招(邀)标公告。

2.方案提交。各申报单位按照学科填写项目申报书,于2015年6月26日前通过“‘国培计划(2015)’云南省项目申报平台”(http://it.ynjy.cn/)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并同时向省项目办(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报(寄)送纸质版一式2份。

3.方案评审。2015年6月28日—7月4日,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反馈拟入围项目专家评审意见,供各机构修改完善方案。

4.定案上报。2015年7月8日,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方案修改完善情况,确定上报教育部、财政部评审的项目县及任务承担机构和所承担的培训项目。

5.结果公布。教育部、财政部审定后,正式公布项目县、培训机构名单和所承担的培训项目。

(四)符合以上资质条件且愿意参与本项目实施的各有关县区、培训机构,可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研制培训实施方案,参与项目申报。

联 系 人:王光雄  冯 霞

联系电话:0871-65141663

邮寄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主楼613室师范教育处

邮政编码:650223

 

附件:1.“国培计划(2015)”云南省培训项目申报书

          2.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级培训者培养课程

                计划(试行)

          3.乡村教师访名校(园)项目课程开设方案(试行)

          4.乡村校(园)长访名校(园)项目课程开设计划

                (试行)

附件下载: 附件1—4.zip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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