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集中打击查处涉林违法行为向纵深发展

13.10.2016  19:15

9月1日,国家林业局启动全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9月2日,云南省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迅速启动全省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在第一时间采取了系列措施抓好落实、积极应对。

一、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针对近期《焦点访谈》栏目报道大理市凤仪镇龙王庙箐毁林采石采砂、破坏生态的问题,省政府立即组织实地调查核实,责令相关企业全部关停,并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9月30日,涉嫌犯罪的11起案件中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其余6起案件正在依法查办。

二、正面回应新闻舆情。国家林业局、省委宣传部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记者积极对接,及时沟通交流,积极做好舆情引导。9月13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乡土中国农村系列调查:依法保护绿水青山"为题,全面介绍了该事件的处置情况。

三、研究起草林改政策。针对《焦点访谈》栏目报道的临沧市违规流转国有林并融资等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下,省林业厅组织各州(市)对集体林权流转及抵押贷款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梳理核查,研究建立统计和监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依法管理和规范流转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和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目前,由省林业厅会同省委农办正在组织力量抓紧调查研究、起草文件,力争尽快按程序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四、深入开展专项行动。9月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了省级专项行动工作组,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级各部门也迅速行动,一场全省全覆盖、不留死角的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截至9月30日,全省出动森林公安民警13908人(次),出动其他林业行政执法人员6536人(次),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838个,排查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800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440余处,刑事立案257起、破案187起,查处林政案件1629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733人,行政处罚涉案单位73个。

五、认真查办督办大案要案。省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对全省清理出来的27个涉林案件实行了限期督办,提请国家林业局督办6个案件。这些案件涉及渣土填埋项目非法占用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非法占用林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林地、采石、采砂、采矿项目非法占用林地以及大规模滥伐林木等多种违法行为,在我省排查出来的涉林违法行为中属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涉及面广、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集中侦办查办和督办,一些地方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得以有效打击。

六、严肃追究问责。9月20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纪委专题汇报,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问责,其中:对大理州委、州政府,省林业厅、国土厅,大理州林业局、国土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分单位党组织进行检查、通报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诫勉问责或党纪政纪问责,近期将按程序公布相关处理结果。

七、合力推进专项整治。9月下旬开始,省林业厅厅领导带队分别督查各州(市)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对部分重点案件开展现场督办。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和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9月21日召开联席会议,就进一步合力加强我省森林资源管理和深入推进专项行动进行了研究和安排。省环保厅决定从9月初开始在全省开展砂石开采行业环境违法专项排查整治,严格环评审批,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省国土厅对全省矿业权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组织开展全省矿产资源专项整顿整治。省安监局启动了全省非煤矿山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全省72座非煤矿山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省水利厅开展了九大高原湖泊及157个城市重要引用水源地执法检查,并组成5个工作组分赴各州(市)进行抽查。省住建厅向各地自然遗地、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印发文件,要求进一步协力加强森林生态保护。省森林公安局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发挥了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主体作用。省财政厅、民政厅等单位积极与省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取得联系,衔接专项行动工作。

下一步,云南省还将进一步加大专项行动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查处力度,加强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涉林案件的督办查办,大力整顿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等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着力遏制破坏森林和湿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办 | 作者: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办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