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融办:对各处室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

17.05.2016  10:41

    近日,经省委编办批复同意,云南省金融办对内部处室完成了更名和职责调整。同时,云南省金融办纪检组对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约谈。

    省金融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云明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要把责任时刻扛在肩上。结合省金融办实际完成好三个规定动作:认真搞好个人述廉述责;认真对照省里和省金融办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认真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贯穿于年度各项工作中。

    二是要把纪律和规矩具体挺在前面。要求学习掌握省金融办12个规章制度;对照“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和纪律审查重点锁定“三种人”,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学会运用好 “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早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要立案查处。三是要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真正当成自觉行动。四是要把反对“四风”作为经常性工作来严抓。五是要把当前几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认真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及时组织重点督查,开展五个专项纪律检查,做好省金融办后续的巡视整改工作。(昆明日报 记者倪瑗)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