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云南省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208元

09.08.2016  16:18

从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获悉:国家统计局反馈云南省贫困监测数据显示:上半年,云南省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增幅高于全省平均3.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贫困地区2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06元,增长15.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1.5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生活消费支出均呈现持续快速增长,增速均居全国前列的喜人形势。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云南省坚持转变思路与创新方式、超常施策与精准施策、精准识别与精准退出、督查考核与执纪问责“四个同步”,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重大问题,强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29个配套文件和行动计划方案,完成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制定出台了贫困退出机制实施、脱贫摘帽考核奖惩、脱贫攻坚工作报告、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州市党委政府及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省级及中央驻滇单位“挂包帮”定点扶贫等一系列制度、方案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创新构建了“3+X”政策体系。

做好严密制度设计的同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特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今年,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93.24亿元,增长52.5%,上半年已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24亿元,占全年计划的77.5%,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再创新高。“四到县”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在去年完成52个县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进“四到县”实现了全覆盖。上半年省级扶贫系统56.92亿元的“四到县”资金项目已100%下放到州(市)、县。全面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省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在中央整合20项的基础上,我省还将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等14项资金统筹整合,切块下达到县,实行“四到县”管理,贫困县统筹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自主权将空前提高,我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人均工资性收入12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

数据显示,上半年,云南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年初以来,全省贫困地区持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培训力度,使得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拓宽了就业渠道,工资性收入得以维持快速增长,成为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人均经营性收入1251元,增长15.1%

上半年,云南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经营性收入1251元,增长15.1%,增速快于全省平均水平5.8个百分点,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的主要增长点。

2016年,云南省把实施产业扶贫,增强贫困农户造血能力作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中的重点,通过打造一批种养殖示范,扶强壮大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发展一批农村经纪人等一系列产业扶贫政策增强农村产业发展,加之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以生猪、蔬菜为主的农产品价格高位运行,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民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

人均转移性收入636元,增长5.9%

上半年,云南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636元,增长5.9%,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这得益于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精准施策,贫困地区农户在产业脱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脱贫、健康脱贫等工程中得到了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实现了上半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的平稳增长。

建档立卡贫困户平均收入比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22.4%

一季度,云南省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平均收入比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22.4%。上半年,这一差距缩小至16%,缩小了6.4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政策、资金受益更多的条件下,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增强。

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精准发力到位

贫困监测数据显示,上半年云南省贫困地区农户人均获得扶贫款、社会救济和补助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5.6%、41%。充分表明云南省扶贫攻坚各项政策、资源投放,向贫困地区倾斜的力度大,实现了区域精准。

从数据结果来看,上半年建档立卡户人均转移性收入比非建档立卡户高12.9%。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社会救济和补助比非建档立卡户高95.2%;人均现金政策性惠农补贴比非建档立卡户高20.1%。充分证明云南省扶贫政策、资金投放,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瞄准精度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到户到人目标对象精准。

虽然从上半年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消费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总体趋势看,我省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相关负责人表示,但我省经济增长仍然面临巨大压力,宏观经济增速已经连续两个季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面对压力,须加快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计划各项扶贫资金和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进程,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的脱贫效应,在下半年得到全面释放。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