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激发谋事创业活力——云南省财政厅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

14.10.2016  20:14

严是爱,宽是害”。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是基础和关键。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中共云南省财政厅党组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办法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为重点,强化干部日常监管为抓手,对促进财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建设一支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忠诚干净、敬业担当,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善于创新、积极向上的财政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完善制度,打破铁交椅思维,明确下的渠道

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对退休免职、自愿辞职、健康原因免职、问责处理调整、违纪违法免职、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辞退等7种领导干部下的渠道和情形作出了规定。同时规范了组织调整程序和方式,明确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程序5个步骤,包括组织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任免等;规定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通过明确下的渠道和调整方式,进一步扭转干部思维,让“铁交椅”不再四平八稳,让有为者有位,让平庸者让位,让无为者无位,筑牢防止干部庸、懒、散的防火线,让能力不足者学起来,让懒惰者动起来,让闲散者干起来。

--建立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办法从工作责任、统筹协作、分析研判、跟踪管理、容错免责等5个方面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注重统筹发挥人事教育处、监督检查局、督查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相关部门作用,积极协调驻厅纪检组,形成横向联动合力,为办法的贯彻执行提供保障,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同时,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加强干部跟踪教育管理。明确在推进工作中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

--加强监管,强化履职意识,促进干部担当负责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作为财政干部队伍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办法紧紧抓住处级干部这个“关键”重点,强化对干部日常监管,明确了遵纪守规、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成效、考核考察、作风品行、其他等6个方面27种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注重运用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等结果,以及从部门领导班子结构等方面综合分析,对存在不守纪律和规矩、不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工作状态不佳、评价反映不好、品行存在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研判,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坚决予以组织调整。

办法充分体现对财政干部能力水平、履职成效、作风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严要求,随着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促使干部认真对照自查,时刻警醒,让6个方面27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成为干部心中不可逾越的“红线”和牢固坚守的“底线”。办法印发后,迅速在全厅掀起学习热潮,正积极发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政策的鞭策、激励和导向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不断强化干部认真履职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