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印发云南省设置“农村便民药柜”工作实施方案

03.01.2018  12: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精神,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切实解决我省偏远农村地区群众“购药远、购药难、购药贵”的问题。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总局令第28号)相关规定,结合云南实际,印发了云南省设置“农村便民药柜”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设置“农村便民药柜”打通农村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偏远农村地区群众“购药远、购药难、购药贵”的问题,让农村地区群众能够方便及时用上放心药、平价药。同时,通过优先与贫困群众合作的模式开设“农村便民药柜”,对其进行专门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助其脱贫致富,实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的“精准扶贫”,从而真正做到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全民健康,切实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