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表彰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

22.10.2019  19:20

  第六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给予属于“三区三州”的怒江、迪庆及其他贫困地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21个先进集体和21名先进个人记大功奖励。同时,按奖励权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125个集体、1668名个人记功,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640个集体、12587名个人进行嘉奖。

  此举旨在激励全省广大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进一步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云南脱贫攻坚主战场,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各个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扛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咬定目标、尽锐出战,扑下身子、苦干实干,涌现出了一大批心系群众、甘于奉献,守望相助、扶贫济困,勇于探索、改革创新的先进典型,为云南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全社会赢得了广泛赞誉。

  本次专项奖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政策规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通知精神,严把程序、逐级推荐、择优遴选,并征求了同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扶贫办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在一定范围进行了公示,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真实可信。(记者 李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