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在昆明举办云南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培训

02.11.2016  21:04
 

省法制办在昆明举办

云南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培训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业务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法制办于2016年10月25日至28日,在昆明举办云南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培训。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省级有关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和行政复议应诉业务骨干,共220余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省法制办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为培训班作动员讲话。张宪伟同志充分肯定了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为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努力。同时指出,我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质量不够高、行政应诉技巧欠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针对我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新要求,他强调此次培训要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提高针对性,通过全面系统培训,使全省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业务素质有一个大的提高,为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培训会上,省法制办行政复议处、省法院行政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省法院行政庭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分别就《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与办案实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系统应用》《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应诉技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等专题为参训学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省法制办行政复议处主要负责人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我省近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

本次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在认真听讲的同时,能够积极思考,将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来,共同商量,共同研究,共同提高,活跃了课堂气氛,增强了学习效果,达到了培训预期目的。

  业务培训班现场

  业务培训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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