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青春护航 云南省致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07.01.2016  09:45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1月6日,云南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表彰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环境资源处未检办案组等19个优秀团队以及杨迪等20名优秀个人,并邀请专家、学者为与会干警作专题培训。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田海指出,2012年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始终坚持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系统工程来抓,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服务我省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化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的认识,准确把握该项工作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理未成年人提请逮捕案件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成效,但就全省来看,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涉罪未成年人中留守、流动、流浪儿童占比较大,这些未成年人由于监护缺失,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未成年人犯罪中新型犯罪比重上升,形势不容乐观。

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11月,云南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568件1519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032件23540人,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总体呈下降趋势。全省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不捕率和不诉率从2012年的20.04%、2.72%分别上升到2015年的24.48%、8.87%。另一方面,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拐卖、虐待儿童,教唆、引诱、组织、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猥亵儿童案件216件223人,拐骗儿童案件20件21人,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83件980人,有力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王田海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要抓住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工作理念,切实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上下工夫,努力做到专人专办案件,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干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法治云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专门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三级检察院均成立未检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未检工作,共成立有独立编制的未检专门机构28个,公诉部门下设未检工作办公室34个,下设专业办案组70个。各地挑选具有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知识的干警充实到未检岗位,目前全省共配备未检干警486人,与2012年相比增加了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