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绿色创建工作简报第二期

25.04.2016  19:07

云南省绿色创建工作简报

第 2 期

  关于2016年度第一次省绿色创建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协调会

情况报告

2016年3月31日,第一次云南省绿色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协调会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召开。省环境保护厅法规宣教处、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负责绿色创建工作的同志以及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环保局绿色创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主要探讨议题是:一是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前一阶段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打算;二是研究2016年绿色创建工作要点;三是研究环保绿色书屋试点工作推进和环保绿色书屋建设点筛选办法;四是讨论绿色创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遴选办法。参会人员对绿色创建中的成功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交流发言,针对会议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为期半天,时间短、内容实,达到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找准差距、制定措施、谋划工作、推动落实的目的。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研究2016年绿色创建工作要点。参会人员认为,2016年绿色创建工作要点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环保中心任务,切实可行。

(二)讨论绿色书屋建设点的筛选办法。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在“绿色书屋”建设过程中,要采取地州环保部门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平衡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城区与乡村的建设比重。“绿色书屋”建设不能局限于已命名的绿色创建单位,对于想要创建、准备创建、正在创建的单位,也应以申报“绿色书屋”建设项目的方式给予支持。

(三)10个绿色书屋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参会人员认为,在示范单位建设“云南环保?绿色书屋”进一步加强了与学校、社区、基地的沟通交流,这对于推广绿色创建,加速创建的广度、深度有着重要的意义。书屋建设根据已建设的十个示范点情况,应结合学校、社区、基地实际情况赠阅书籍、书架、阅览桌、阅览椅等学习用具,并以“绿色书屋”项目实施为依托开展精彩丰富的环保主题活动。会议强调,为了加强省绿色创建领导小组与地州环保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充分调动绿色创建单位的积极性,应联合地州环保部门共同建设“绿色书屋”,通过“省市共建,省市挂牌”, 提高质量、提高层次,建设有特色、有文化、有环保的“绿色书屋”。

(四)讨论绿色创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遴选办法。参会人员认为,建立专家委员会对绿色创建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绿色创建工作公开、公平、有序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会议指出,专家库建设不应局限于第三方以及绿色学校优秀教师,应适量增加有绿色创建经验、环保专业知识的内部人员及负责绿色创建工作的地州环保工作者。

三、建议及意见

在下步创建工作中,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高,抓住全省绿色创建重要机遇期,进一步增强抓好绿色创建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积极作为。二是在机制上要有新完善,在组织领导、会议制度、专家咨询、表彰奖励、沟通联络等方面作进一步规范,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有序进行。三是在活动开展上要有新拓展,紧跟时代步伐,紧贴群众生活实际,不断创新创建的方式,丰富创建的内容,在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绿色创建领域。四是在典型引路上要有新成效,把创建先进单位的亮点、特点、特色总结出来,宣传推广出来,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发挥好影响力和渗透力。五是在素质能力上要有新提升,抓好绿色创建工作人员专题培训,适时组织参观见学,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质量。六是成立统一绿色创建领导机构—云南省绿色创建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身绿色创建的指导。 

 

报送:省绿色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省环保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妇联

分送:州(市)绿色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市)环保局、文明办、教育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委、妇联

联系人:曹雄;联系电话:0871-64107495;传真0871-64107495;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