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02.09.2016  11:34
 

 

第一部分  云南省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地方管理州(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东南亚、南亚大通道建设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常规统计业务工作

常规统计工作是统计部门日常性工作,包括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农林牧渔业统计、工业统计、建筑业统计、运输邮电业统计、批发零售业统计、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能源统计、环境综合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技综合统计、对外贸易和旅游统计、服务业统计、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房地产统计、县域经济园区经济民营经济三大战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统计执法建设、统计信息网络租用费用等方面,省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完成各项专业统计年报和定报。加强统计分析研判,科学、准确地监测经济发展态势,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统计预警、监测、分析及资料提供工作,服务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2. 云南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云南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的要求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涉及约2000多个调查小区,样本量约为48万人。通过摸清2010年以来我省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抽样调查工作内容主要为:制定工作计划、拟定调查方案、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细则、试点、部署工作、抽样、区域编码及绘图、宣传动员、数据处理准备工作、经费及物资准备、选调和培训调查人员、摸底、登记、质量抽查、编码、数据处理、公布数据、分析研究和工作总结。2015年要完成的主要工作为:各级成立抽样调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绘制调查小区地图、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调查的宣传、试点和物资准备、调查摸底、现场登记和复查、事后质量抽查及调查数据处理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统计局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云南省统计局(本级)、云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云南省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统计局人口战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度末实有人编制191人。其中:行政编制131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8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106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94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648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66.0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0%;其他收入19.16万元,占总收入的0.3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698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5.89万元,占总支出的40.05%;项目支出4184.23万元,占总支出的59.9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95.89万元。较2014年增加了453.54万元,增幅为19.36%,主要原因是:2015年实行养老保险改革,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增资补发;单位实有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较2014年各增加1人,故人员经费有所增长。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84.23万元。较2014年增加了2449.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基建项目资金支出2500万元,用于结清2009年办公楼资金缺口。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4%。较2014年增加了2966.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实行养老保险改革,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增资补发,单位实有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较2014年各增加1人,故人员经费有所增长;2015年我局基建项目资金支出2500万元,用于结清2009年办公楼资金缺口。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6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事业运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外资管理等方面;

2. 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统计专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5. 节能环保支出8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节能降耗专项统计、省级低碳发展引导专项统计等方面;

6. 城乡社区支出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工作方面;

7. 农林水支出1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工作考核,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乡镇企业发展考核,省级财政发展生物产业等方面;

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方面;

9. 住房保障支出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6万元,完成预算的7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7.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35万元,完成预算的65.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完成预算的46.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度重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三公经费”控制工作和“小金库”治理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以建设“俭约型机关”为目标,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推行公务接待俭约餐制度,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2015年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按时封存公务用车车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小于预算。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3.06万元,下降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47万元,下降14.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2万元,下降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63万元,增长90.2%。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的数量、规格、规模和经费,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出省考察,推行公务卡结算。贯彻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有关要求,按时封存公务用车车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33万元,占27.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35万元,占58.96%;公务接待费支出13.98万元,占13.8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27.33万元。

全年安排云南省统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5人次。开展内容包括:1人赴德国参加宏观经济监测预测方法及应用培训21天,费用4万元;1人赴俄罗斯、捷克、奥地利参加旅游宣传促销团10天,费用6.59万元;1人赴美国参加建筑业统计调查制度和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培训21天,费用5.9万元;1人赴德国、英国参加投资企业回访及投资贸易推介团8天,费用8.36万元;1人赴台湾参加台湾智库交流团7天,费用2.48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59.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9.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省统计工作产生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云南省统计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 公务接待费 支出13.9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 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交流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1个,来访外宾20人次,主要为老挝国家及地方统计局官员来滇了解云南省统计数据库设计方面的实践经验。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 支出13.3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统计工作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9个,来宾约480人次,主要包括接待省外相关部门来滇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及接待兄弟统计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8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保障云南省统计局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6.89万元,其中:货物类553.01万元、服务类193.88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7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5.72%。

2. 绩效管理情况

为加强财务管理,省统计局制定了《云南省统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在制度中详细阐述了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方法、预算绩效管理、预算信息公开等预算管理内容。项目资金年初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执行情况较好。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省统计局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统计用财水平。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大楼部分区域出租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税法和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在上缴各项税费后,全部足额上缴省非税收入管理局。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云南省统计局

                                                                                          2016年8月31日

云南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