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凤庆:开展“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集中宣传

21.08.2015  11:51

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于2015年8月12日正式启动。其中,凤庆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入围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候选单位。为切实做好推选工作,树立凤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2015年8月19日,凤庆县公安局在县城人员密集的易和广场旁开展“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现场集中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广大市民在30名候选人和20个候选集体的宣传挂图前驻足观看,走进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感受他们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心路历程。工作人员通过张贴“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宣传画、向辖区群众发放选票等方式,让辖区群众和居民了解凤山派出所“跟着老百姓的需求走”,与群众“相约警务室”,征求意见、体察民情,只为给群众带来最纯正精致的服务,开展送证上门服务,找回走失小孩及老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追回被盗摩托车……推出“人网、天网、地网”三网合一防范模式;着力构建民情联络网、民困帮扶网、亲情服务网三个网络。精心耕耘和谐的警民关系,切实做到心里贴近群众、感情融入群众、胸怀包容群众的点滴事迹。同时,让群众加深了对候选民警和候选集体的印象,也让群众更感性地了解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的先进事迹,并为候选单位和个人投上庄严的一票,用实际行动支持这次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真正把公安工作的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评选活动从8月12日正式启动至9月30日结束。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评选出自己心中最喜爱的民警和爱民模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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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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