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0200404号提案的答复

02.07.2019  10:22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20200404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云南省委:

  你委在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乱建房”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第120200404号)提案,已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会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民建云南省委对我省规范农村建房、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关注、关心、关爱。你们的建议很好,我们通过不同形式进行转化,有的内容已吸收到有关文件之中。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村住房建设进展较快。近年来,我省农村住房建设进展很快,仅2018年,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累计完成5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40万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了65个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1700个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和2033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新村规划的编制与审查,以及615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上报。

  (二)加强省级法规政策的落实。2017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同时,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为开展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强调要加强违法建筑的查处,“农村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农村建房无序,村庄私搭乱建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突出,必须加强规划管控和违法建筑整治。”2019年4月18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拆除残垣断壁,把村庄和庭院环境整治好;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开展城镇周边、村委会所在地、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沿边地区重要村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省级有关部门多次召开现场会贯彻落实这些法规文件和领导批示,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云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

  (三)加大农村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省城乡规划委员会门户网站搭建了云南省违法建筑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违建点位和图斑、处罚决定书、面积等违建信息统计查询信息化管理。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集镇规划区(非城关镇)及村庄(坝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旅游景区景点周边、集镇周边、城郊结合部的村庄及一般村庄)违法违规建设普查建筑面积1703万平方米,累计查处建筑面积1461万平方米,其中当月拆除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85.75%。

  同时,你们提到的五个问题,在一些地区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二、下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整治农村乱搭乱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开创云南乡村振兴的新局面。

  (一)合理布局“两区一线”。结合我省山区广阔的地形地貌特征,科学统筹山、坝、边规划建设,强化山区生态屏障功能,提升坝区发展效能,优化抵边一线村庄布局。山区按照适度集中的原则,推进迁村并户,引导村庄向宜建山地布局。除边境一线村庄外,对30户以下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庄不再配套建设各项设施和批准新建农房。优化坝区村庄布局,引导布局零乱、居住分散、闲置低效的自然村及居民点向县城、中心集镇和中心村集中,控制村庄无序散乱蔓延。引导村庄向坝区边缘的宜建山地布局,实现依山而建、依山而居。原则上坝区非规划用地一律不再审批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确保农房数量在现有基础上一律只减不增。深入推进“两违”建筑处置,严刹乱建、乱挖、乱砍、乱垦、乱葬之风。  边境一线。充分发挥自然村守边固边的重要节点作用,严控抵边自然村撤并。

  (二)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以行政村为单元,采取“多规合一”的方式,加快编制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实用性建设用地规划、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明确村庄建设用地四至边界、农房设施布局及建设规模、产业发展、风貌指引等内容。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严格农房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审批管理,强化新建农房设计刚性管控;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生态搬迁等工程的推进,加大统一风貌的实施力度,实现农房单体个性和风貌协调相统一。

  (三)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由易到难,从村庄清洁行动做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形式多样的村庄清洁行动。从最基本、看得见、农民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抓起,由低到高,不断进步。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从老百姓身边小事抓起,从农民群众能自己动手干、易实施、易见效的实事做起,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入手,集中力量开展“三清一改一提升”,重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沟塘河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生活习惯,稳步提升村容村貌。拆除残垣断壁,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四)加强违法违规建筑拆除。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进一步督导各地开展乡村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普查复核工作,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完善配套政策,细化处置措施,完善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

  (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行动。明确“安全稳固和遮风避雨”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要求,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规范危房危险等级认定责任和程序,建立危房台账,改造1户、销档1房,确保2019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020年完成因动态调整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六)严格执行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制度。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依法严格实施乡村规划许可制度。切实加强农民自建房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管理,并按照规划要求和许可规定进行建设。建立健全村庄土地建设专管员制度和引导建立村民自治自理等方式,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巡查监督和自主管理,进一步控制农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总建筑高度,除要保护的传统建筑外,建新必须折旧,执行“一户一宅”制度。

  附件1、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404.pdf 2019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尤石和,65652245,13064286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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