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11.04.2018  13:13

4月9日上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七楼报告厅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气氛庄严隆重,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新选拔任用的17名处级干部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

党组成员、副厅长高正文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起立并面向国徽、国旗,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高红英处长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纪华同志监誓并对宣誓人提出勉励和要求。

张厅长强调,向宪法宣誓,是一项庄严而神圣的政治活动。希望参加宣誓的同志时刻牢记誓词,永远铭记誓言,以今天的集体宣誓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承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奋力谱写云南环保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张厅长要求,一要强化党性原则,提高政治站位。要牢树“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做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敬畏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二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高效办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环境管理的全过程,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勤勉办事。时刻谨记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把誓词作为信守的准则、践行的精神,恪尽职守,不懈努力,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依法履职尽责。四要牢记根本宗旨,做到为民办事。要正确认识职位权力来自于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五要坚守清廉底线,做到干净办事。要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树立高效、务实、清廉的环保干部形象。

副厅长杨春明、纪检组长冯胜瑜、副巡视员方雄、总工程师杨永以及厅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共计100余人参加宪法宣誓仪式。

(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