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协全年帮消费者挽损814万元

08.03.2015  00:38

    日前,记者从2015年“3·15”活动暨年主题通报会上了解到,去年,全省共受理消费投诉5240件,解决率84.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4.4万。因经营者欺诈行为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的52件,加倍赔偿金额2.84万元。其中,以手机、平板电视机为首的家用电子类投诉最多,其次服装鞋帽、汽车、邮政快递等方面投诉也较多。

    投诉分析显示,超五成的投诉跟质量相关,还有316件涉及价格问题,安全问题投诉仅28件,假冒问题16件;有关人格尊严受侵害的消费投诉有80件,占投诉总量的1.5%。去年,还查办网络市场违法案件31件。且在年底建成和启用了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面,这是目前全国唯一实现与总局网监系统自动双向批量交换数据、利用总局搜索引擎发起批量搜索任务的地方网监平台。

    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全省工商、消协将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开展市场检查,重点是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领域开展执法行动;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和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并开展企业约谈活动,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及消费者关心的问题,督促企业加强诚信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昆明日报 记者郭曼)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