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省级部门座谈会顺利召开

11.04.2017  22:31

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2017年已按照时间节点由省政府法办公室组织完成了省内外调研、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省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相对人员座谈会程序,4月6日至7日,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牵头组织下,顺利完成了《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省级相关部门座谈的召开。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黄旻巡视员主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农业厅、林业厅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水利厅副厅长胡朝碧首先就《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制定的必要性、起草的经过及主要内容向与会人员作了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分别就《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相关内容发表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立法小组就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按照《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程序,6月30日前将完成专家论证会、第二次网上征求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务会、省政府常务会,提交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预计12月底前通过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