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下月起实施

15.02.2015  14:16

    记者从云南省航务管理局获悉,《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公布,自3月1日起施行。

    云南是全国水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地跨六大水系,目前,我省通航里程有3375公里(其中国际通航里程286公里),有滇池、抚仙湖、洱海等可发展水运的天然湖泊40余个和各型水库5500余座(其中特大和大中型水库196座),有各类船舶33600余艘(不含渔船)。

    据悉,《办法》对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通航保障、事故救助与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办法》明确在通航水域建设永久性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航道发展规划建设过船设施。对于水上应急救援,《办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健全水上救助应急反应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公布求救专用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记者 曹婕 通讯员 刘书含)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