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在昆召开

06.12.2016  22:39

12月5日,云南省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海源校区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出席会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梁公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探讨民办教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举措、新对策,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提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为我省民办教育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贯彻落实修法精神,结合云南实际,要准确定位并科学选择,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优质特色发展,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助推民办教育新发展。

据介绍,我省认真落实国家扶持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一系列创新的突破性政策,推动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几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民办教育发展创设良好的法制环境。自2015年起,省财政安排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数额增加到每年1亿元,有效支持了民办学校的发展。二是民办教育规模持续扩大,发展态势良好。全省民办教育形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个人办学、集体办学、股份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混合所有制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的局面;构建了从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层次、类型齐全的和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和体系;呈现出形式多样、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良好发展态势。三是步入内涵发展新阶段,涌现出了一批优质特色学校。四是较好满足了多元化教育需求,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其中,在学前教育阶段,民办幼儿园承担了全省一半以上的幼儿入园任务,为提高全省适龄幼儿入园率作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民办学校4617所,在校生118.09万人,固定资产总值123.01亿元。同时,全省有民办培训教育机构900余所,年培训超过50万人。

王佐书在讲话中指出,民办教育的发展必须围绕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师生利益和办学者利益展开,无论学校的发展方向如何,提升教学质量都是不二的选择。他还建议云南民办教育工作者,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文件,整理分析业界发展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今后的发展路径。

会议对今年11月7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进行解读。

梁公卿在讲话中指出,云南省民办教育在有效增加教育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推动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和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的完善,一些长期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桎梏和政策壁垒将有望逐步消除,而且长期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扶持政策、平等地位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云南民办教育将同全国的民办教育一道,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修法精神的指引和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的扶持规范下,在新的形势下实现新的发展。

省教育厅副厅长邹平、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王永全出席会议。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新时期民办教育的发展与挑战专家对话”上,邹平以专家报告的形式,与来自省内及浙江、广东、黑龙江等地民办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展开对话和交流。

(云南教育报刊社   王世赋 报道

12月5日,云南省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海源校区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出席会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梁公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探讨民办教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举措、新对策,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提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为我省民办教育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贯彻落实修法精神,结合云南实际,要准确定位并科学选择,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优质特色发展,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助推民办教育新发展。

据介绍,我省认真落实国家扶持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一系列创新的突破性政策,推动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几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民办教育发展创设良好的法制环境。自2015年起,省财政安排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数额增加到每年1亿元,有效支持了民办学校的发展。二是民办教育规模持续扩大,发展态势良好。全省民办教育形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个人办学、集体办学、股份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混合所有制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的局面;构建了从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层次、类型齐全的和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和体系;呈现出形式多样、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良好发展态势。三是步入内涵发展新阶段,涌现出了一批优质特色学校。四是较好满足了多元化教育需求,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其中,在学前教育阶段,民办幼儿园承担了全省一半以上的幼儿入园任务,为提高全省适龄幼儿入园率作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民办学校4617所,在校生118.09万人,固定资产总值123.01亿元。同时,全省有民办培训教育机构900余所,年培训超过50万人。

王佐书在讲话中指出,民办教育的发展必须围绕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师生利益和办学者利益展开,无论学校的发展方向如何,提升教学质量都是不二的选择。他还建议云南民办教育工作者,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文件,整理分析业界发展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今后的发展路径。

会议对今年11月7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进行解读。

梁公卿在讲话中指出,云南省民办教育在有效增加教育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推动教育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和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的完善,一些长期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桎梏和政策壁垒将有望逐步消除,而且长期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扶持政策、平等地位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云南民办教育将同全国的民办教育一道,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修法精神的指引和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的扶持规范下,在新的形势下实现新的发展。

省教育厅副厅长邹平、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王永全出席会议。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新时期民办教育的发展与挑战专家对话”上,邹平以专家报告的形式,与来自省内及浙江、广东、黑龙江等地民办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展开对话和交流。

(云南教育报刊社   王世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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