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官说案,18至22日央视《法律讲堂》不见不散

15.09.2017  18:01

      2013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与中央电视台决定在《法律讲堂》栏目中开设“检察官说案专栏”,云南省检察院有幸被指定为全国第一批6家参加此项活动的省级院。多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经过不懈努力,逐渐在《法律讲堂——检察官说案》栏目中独占鳌头,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录制节目最多、影响力最大、宣传效果最好的单位,也有幸成为了全国检察机关首家录制“检察官说案专辑”的单位。

检察官说案1

主讲人:杨晓华

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播出时间:9月18日


检察官说案2

主讲人:丛丽萍

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播出时间:9月19日

 

检察官说案3

主讲人:高磊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播出时间:9月20日


检察官说案4

主讲人:杨莎莎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

播出时间:9月21日


检察官说案5

主讲人:张聪荣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检察院

播出时间:9月22日


      《检察官说案》节目,云南省检察官为您讲述西南边陲发生的案件。首播时间为9月18日-22日CCTV12《法律讲堂》18:52,重播时间为次日09:51。

      成绩的取得,总伴随着付出与努力。 法律讲堂播放只有短短的30分钟,但节目能够成型播出的要求是非常高的。选题一般成功入选率仅为10%,而后稿件的撰写要求把案件整理成有情节、有重点,波澜起伏的故事。这本身不是公诉人的强项,撰写稿件要经历思维转型、文风转型,一篇6500字的稿件基本要在编导与主讲人之间往返修改三到五个回合。到录制环节,则要求稿件背诵烂熟于心,即便对6500字稿件能够精准背诵,还得闯过摄像机前不怯场这一关,每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录制失败。

      从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批入选的6家省级检察院8名候选人,到检察机关首次成功录制3期节目,再到我省连续多年坚持录制,并发展壮大成功拓展云南主讲人队伍。云南省检察机关是怎么做的?

      一、领导高度重。 接到高检院通知后,省检察院领导第一时间提出“把握央视宣传大平台,塑造云检公诉人好形象”的工作要求,并指示公诉部门认真按照高检院通知要求各项进行准备,调集精干力量,组织好相关工作。并要求高检院确定的候选主讲人所在部门,杜绝“宣传工作非主业”的思想,高度领会“落实六五普法主要任务、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精神,给予各方面的支持,为完成好此项工作奠定基础。

      二、严把选题遴选关。 选题的确定与宣传效果息息相关,特别是在第一次报送选题时,恰当的把握宣传脉络,掌握宣传尺度就显得格外重要。为此,公诉部门安排院专职检委会委员把关,对全省办理的有宣传价值进行甄别筛选,最后确定5件案件。在此后央视进行的选题会上,我省公诉部门提交的选题,顺利入围成为第一篇批准组稿、第一批录制的节目。

      三、建章立制 。《法律讲堂——检察官说案》栏目是一个长效宣传平台,在第一期节目成功录制后,为确保提交给央视的选题质量与数量,公诉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建章立制,下发文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定期上报有价值选题,迄今为止全省各地共计上报选题近200个,此举确保了此项工作长期稳定的开展。

      四、拓宽工作思路。 与央视栏目组多次联系,连续三年促成栏目组在我省检察机关召开专题选题会。会议邀请了高检院原公诉厅彭东厅长出席,会议上彭东厅长对云南的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以选题会为契机,还成功的向央视推荐了一批主讲人,推荐的红河州院戴维斯、保山市院丛丽萍、德宏州院杨晓华、玉溪市峨山县院高磊等六位同志入选栏目主讲人后,已成功录制节目。

      从开始录制失败到节目被肯定获准播出,每一位主讲人登上央视屏幕的历程都充满了这种困难,不畏惧失败,坚持不懈的努力,让云南检察人成功的把握住了央视宣传平台。同时,此项工作的成功开展也有赖于云南省检察机关各级院、各部门的支持、高检院一直以来的关心以及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组的大力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