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档案局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

25.11.2015  10:08
 

(法宣处 苏晓霞)近日,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包括省档案局在内的第二批省政府50个部门权责清单。

今年7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建立省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求,按照统一部署,省档案局迅速行动,成立了以黄凤平局长为组长、刘海岩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领导任成员的权责清单清理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法宣处牵头,从7月开始组织各处室对权责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权责清单梳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省政府“三定”方案职责划分原则,认真参照《云南省省级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梳理口径和标准》逐条进行核实清理,历时3个月,经过多次审核修改,最终确定权责项目共计18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权责清单中每项权力都明确了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9项内容。

目前,相关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云南机构编制网和云南档案信息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省档案局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随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