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全行业齐唤市场健康环境

27.05.2015  10:55

日前,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及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云南省旅游业协会、云南省旅行社协会、云南省旅游饭店行业协会、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云南省自驾车与房车露营协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旅游购物分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旅游车(船)分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旅游营销与会展分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乡村旅游分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旅游度假区分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出境旅游组团社自律监督工作委员会共同从实际出发,借全省开展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向不合理低价宣战专项行动之东风,向全省旅游行业发出抵制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行为的十大倡议。

记者了解到,十大倡议内容包括:

1.全省旅游企业立即行动起来,深入贯彻执行《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云南省旅游经营和服务“十五不准”为规范, 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发布的主要旅游线路和产品成本价为参照标准,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餐饮、旅游车等企业不向旅行社提供低于成本价的产品和服务;导游人员主动抵制旅行社不合理低价的团队。

2.坚决抵制低价乱市的行为,拒绝接待“低价团”,杜绝虚假折扣和低于成本价格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摒弃恶性削价竞争或用不合理低价争夺客源的行为,以实际行动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抵制不合理低价行为。

3.旅游饭店、景区、旅行社、旅游购物店、旅游车公司、旅游温泉企业、旅游自驾服务单位、旅游度假区等旅游要素企业要开展以质价相符为基础、优质服务为手段的公平竞争,不超越评定等级进行宣传,杜绝以虚假广告和不正当手段招徕客源,抵制扰乱旅游市场的行为。

4.加大抵制不合理低价行为的宣传力度,在酒店前台、企业网站、旅游景区接待中心、旅游咨询服务点、旅游购物店、旅游车内等显要位置摆放抵制不合理低价行为的宣传资料,营造舆论氛围,提示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

5.坚持“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崇尚职业道德,倡导爱岗敬业,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向宾客提供优质服务。

6.积极寻求新型互联网直销模式,全方位、多角度改善旅游企业营销渠道管理。选择有资质、讲诚信的在线旅游商(OTA)进行合作,细化双方合作协议条款,明确权责。对供应商、经销商、广告运营商等合作方的经营资质进行核查,对有合作关系媒体单位的旅游宣传内容进行监督,主动抵制网络经营者的不合理低价行为,杜绝利用微信、微博、论坛、QQ等网络平台发布不合理低价等虚假旅游宣传广告,共同维护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

7.主动举报低于成本价经营、未评标接待旅游团队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旅游执法、质监部门正本清源,打击不合理低价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8.认真对照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温泉、旅游购物店、旅游车辆、自驾游营地等级评定标准,开展自检自查、自我规范,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9.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旅游企业提供的所有商品和服务项目实行明码标价,做到质价相符,坚决抵制欺客、宰客行为,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旅游商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执法部门及全社会的检查和监督,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不给予或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良好的旅游法治环境。

10.以全省开展抵制不合理低价行为专项行动为契机,倡导全省旅游企业加强旅游诚信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云南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不合理低价已成为事关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社会热点问题,无论是传统旅游商还是OTA,各旅游企业在行业内应当以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来赢得市场的口碑,进而影响旅游者的消费意愿,而不是单纯依靠无休止的价格战来吸引大众的眼球。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需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建设,也需要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组织、旅游经营者以及广大游客等社会各方面共同来维护。我们坚信,随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抵制不合理低价终将在旅游业界形成普遍共识,旅游市场必将回到健康的轨道,旅游价格也必将实现理性回归,旅游者的消费观念也将不断趋于理性。

春晚传媒全媒体记者 李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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