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

13.11.2014  18:43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针对通知中“信息消费发展仍面临一些制约因素”的问题,结合我局在数字及网络出版、版权保护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对数字及网络出版的引导和服务,规范出版物内容网络传播的准入资质,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出版工作格局,确保网络出版导向正确,提升信息产品供给水平;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规范网络版权秩序,为促进信息消费发展营造良好网络法治环境。整改的主要情况如下(新闻出版方面):
      一、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业,丰富信息消费内容
      (一)引导和支持传统新闻出版业与数字新媒体融合发展,力争数字出版产品多样化。充分利用传统新闻出版单位的内容资源,力争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手机出版物等数字出版产品的多样化,切实丰富网络信息内容。我省传统出版单位中,图书出版单位大多数开办了电子书、手机出版的数字出版物,如云南人民出版社开办了“云南省职工手机书屋”,通过手机为阅读终端,将丰富的电子图书内容向全省职工推送;报纸大都开办了电子报网站,如云南日报报业集团、昆明报业传媒集团等已拥有报纸、杂志、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手机网、网络视频、户外移动传媒等多种载体。
      (二)评选数字化转型示范单位,推动数字出版产业加快发展。开展全省图书、音像、报刊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示范评选工作,通过统一标准和评估程序,在我省遴选一批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示范单位,总结推广其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的先进经验,带动我省传统出版整体转型升级,推动数字出版产业加快发展,为丰富网络信息内容提供保障。此项工作年底完成。
      二、加大网络执法力度,确保网络出版导向健康
      (一)规范网络出版资质管理。加大对全省传统出版单位和大型知名网站的支持和服务力度,鼓励支持他们积极申报互联网出版资质,促进其依法规范、健康有序地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扩大传统媒体和主流媒体的引导力和影响力,以海量正面内容挤压网络不良信息传播空间。我省今年2家传统新闻出版单位获得了国家互联网出版资质许可。
      (二)健全网络出版监管措施。通过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对淫秽色情、低俗等网络非法出版及其他有害内容的发现查处封堵监管工作,确保网络出版舆论导向正确,唱响网上主旋律。一是充分利用云南省网络出版监管平台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全省网络出版内容及活动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二是开展打击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及出版物“净网2014”专项行动。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负有互联网监管职责的各成员单位积极行动,共发现网上涉黄信息10964条,其中本地1075条,异地9889条;整治关闭网站25个,处罚网吧7次;查破各类网络淫秽色情违法案件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98人,其中刑事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三、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促进信息消费发展营造良好网络法治环境
      (一)保护数字版权,严惩网络侵权盗版。联合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展全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4”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文字、影视、音乐、游戏、软件等作品的数字版权保护,加大对网络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活动,规范网络版权秩序,以版权管理促进网络治理,以版权保护维护网络安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处理了网络侵权举报2起,涉及侵权网站9个。
      (二)加强版权法律法规宣传,让数字版权保护深入人心。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举办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版权法律法规宣传,将《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保护版权,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为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法治环境。
      (三)积极开展作品登记服务工作,激发作者创作更多优秀网络精神文化产品。通过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及免费登记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我省著作权人进行作品登记,提高著作权人的维权意识,为著作权人维权提供依据,从而激发作者创作更多优秀网络精神文化产品。截止目前,今年我省共登记作品172 件。


 

来源: 科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