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厅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11.10.2014  11:2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4月9日至5月15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文化厅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1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省文化厅党组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制定《中共云南省文化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升制度执行力。

深入全省各州市基层共享工程点,实地调查了解工程运行管理和使用效果情况;年底前,规范“农文网培学校”、公共电子阅览室的管理;依托“农文网培学校”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开展惠民服务;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加快专兼职结合的“农文网培学校”和公共电子阅览室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文网培学校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年底组织全省共享工程专项督查,2015年1月底以前完成。

经厅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做出了“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购买公务用车的直属单位负责人和直接当事人进行行政及经济处罚”的决定,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领导向党组作了深刻检查;对“使用部分发票内容虚假”单位的负责人、当事人、财务人员作出了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的组织处理;同时,在全系统开展治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制定《云南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文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与财政厅联文修订《云南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文化惠民活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修订《云南省文化厅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的指导,按月通报预算执行情况,与直属单位签订部门预算执行责任书;进一步加强监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化专项资金自查工作,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文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严重违反资金管理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观教育,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制定并下发《云南省文化厅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省直文化系统年度综合考评机制,修订完善《省直文化系统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办法》,认真执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文件要求,加强省直文化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及《云南省文化厅干部转变作风六条规定》;加强对厅机关公务员履职和执行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三、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制定出台《中共云南省文化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每年至少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党组书记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工作;修订、完善当年度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坚持由厅党组成员亲自带队进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做法,并落实好考核结果的运用;完善《云南省文化厅纪检监察信访件办理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对厅党组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具体业务工作;加强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独立办案的本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抓好案件查办和问责工作,2014年9月底前完善《云南省文化厅纪检监察信访件办理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四、在选人用人和民主集中制方面

制定厅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改善厅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省文化厅系统处级后备干部数据库,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的选拔使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每年进行一次现场教学,每季度举办一次“中国传统文化讲座”,定期通报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增强选人用人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公认度,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党性教育,完善领导班子决策运行制度;建立完善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制度;配强配好单位“一把手”,把遵守制度、维护团结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2014年底前将超职数配备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消化解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机构编制纪律规定,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发生。

加强厅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云南省文化厅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会议的基础工作;加强决策前的研究和论证。

主要领导要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模范执行集体决定;把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年度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五、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关于一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原电影公司的问题,经与省“两办”信访局、省财政厅和上访群众代表会商,决定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并负责接受上访群众的质询。待聘请律师事务所服务专项经费到位,即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云南省文化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文化厅反映。联系单位:省文化厅监察室;联系电话:0871-636113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