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16.08.2015  15:37
试行的6个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目前共颁发证照127份

从省地税局了解到,按照“点上突破、州市先行、全面跟进”的原则,我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我省已试行“三证合一”登记模式的滇中产业新区和昆明、曲靖、玉溪、红河、保山、德宏6个州市共计颁发“三证合一”证照127份。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省地税局联合工商、质监、国税等有关部门,自上而下稳步有序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作为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地税部门自今年5月启动改革工作以来,加强与工商、质监、国税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建立联系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细化工作内容措施。并针对各级地税机关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制定好工作预案,坚决防止征纳双方矛盾发生,坚决防止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出现,全力确保改革工作从一开始就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同时,全省地税部门把“三证合一”改革与各项地方税收重点、热点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实现双赢。一是与涉税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税务登记流程,简并办税资料,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二是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与跟踪服务,着力在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上再推进,在实施《纳税服务规范》上再拓展,在推行《税收征管规范》上再深入,努力取得“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目标。三是与“科技管税”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涉税信息数据的采集、分析、比对、共享和应用,努力发挥好信息化建设的支撑保障作用,努力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