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慈善会系统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会在昆举行

20.08.2016  14: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8月18日,云南省慈善会系统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会在昆明举行。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慈善组织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慈善法》的重要意义,从认真履行慈善组织法定义务的责任意识出发,服从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大局,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和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求,切实把我省慈善事业引向依法治理的发展轨道。要强化法治慈善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善水平,创建慈善扶贫济困品牌,努力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致力社会广泛参与,积极营造良好慈善氛围,努力把全省慈善会建设成为运作规范,依法办事、人员专业的现代慈善组织,为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近年来,随着云南省经济储蓄快速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推进,人民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供,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有了较快增长。但对于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为一体,贫困人口基数大、自燃灾害多发、频发且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云南而言,仍然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特别因病、因灾、因祸等无自救能力的贫困群众急需得到救助帮扶。慈善事业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独特作用,近年来,仅省慈善总会就累计筹集到各类慈善款物合计10亿多元,救助困难群众达600多万人次,慈善服务已延伸到灾害救援、医疗救助、支教助学、助孤扶残、安老扶幼等领域,为党委、政府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发挥了拾遗补缺的作用。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