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展“山寨救护车”综合整治 市民可拨打12320举报

04.05.2017  11:46

  随着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需求的增加,一些没有资质的“山寨救护车”嗅到商机,长期盘踞在各大医院周边争夺客源,几乎已成为全国性问题。山寨救护车就地起价、中途加价,甚至擅自在途中非法实施医疗行为等,在近年来的媒体报道中,比比皆是。

  昨日,由云南省卫计委主办、省急救中心承办的“规范云南省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工作培训班”在昆召开,一方面规范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行为,鼓励注册登记有救护车的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同时开展山寨救护车非法运营综合整治行动,让患者获得合法、安全的急救转运。即日起,市民如发现山寨救护车,可拨打0871-12320举报。

  乱象

  大量山寨救护车涉足非院前急救转运

  急救车的使用通常有两种情况:院前急救和非院前急救转运。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是指救护车转运转院患者、康复出院患者及自愿放弃治疗的患者。

  云南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车学继在昨天的“规范云南省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工作培训班”上介绍,目前云南已基本建成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急救网络,基本满足各行政区域内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因此,在院前急救中,山寨救护车难以涉足。

  然而,随着患者非院前急救转运需求的日益增长,各级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人员不足,导致提供长途特需转运的能力较弱,难以满足患者及其家属的需求,山寨救护车便产生了。

  据公开报道显示,2011年4月,昆明首次查获山寨救护车。这辆车由金杯车改装而成,有警灯、警报器,车身上还有急救标志,车里的设备却十分“寒酸”,只有一张床和急救箱、氧气瓶,也没有医护人员随行。被查获后,司机称,“类似车辆在昆明至少还有10多辆”。虽然只接长途转运病人的活,但因为相比正规的120急救车有难以替代的价格优势,这种山寨救护车“生意不错”。这辆车的车主从事此“行业”3年,已获利数百万元。

  “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山寨救护车虚假宣传、设备不全、业务不专、乱收费、延误病人的及时救治和有效抢救,救护车变成了‘送命车’,给病人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车学继表示,在转运途中患者出现突发状况时,山寨救护车难以对患者进行及时、有效救治,从而延误患者最佳抢救时机。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外观可乱真 通过发小卡片等拉客

  此前,都市时报记者曾在白马小区红塔组团5幢和7幢之间的院子里,看到停放着一辆金杯车和一辆面包车,车顶有警灯,车头和车身两侧有红边白底的十字标志。但车上并没有“急救”等字样,也没标明属于哪个医院。透过车窗,可以看到车内有一副担架、一张活动病床、一个氧气罐和一个白色的柜子。该“救护车”的驾驶员说,每次接到“老板”的电话后,他就开车去拉病人,“我不知道车是什么公司的。我们在好几家大医院都拉过病人,已经五六年了”。

  据了解,山寨救护车营运成本非常低,不少是二手车改装的,收费后不会开具任何发票。即使被查,其违法成本也非常低。

  昆明某医院一名医生告诉记者,他所见到的山寨救护车,从外观上看,非常接近正规的120救护车,不仅有警灯、急救标识,往往车内还有简单的医疗器械等。

  山寨救护车最常见的揽客方式,是在医院内散发名片大小的卡片,上面印着联系方式,以及“提供危重病人转院、车内设备齐全”等内容,或是印着红十字标志,写着“救护车”字样和联系电话。此外,还有一些山寨救护车也会通过医院里的保安、担架工、护工、清洁工等人员获取患者信息,一旦有患者需要转院、出院,这些人员就会通知山寨救护车并从中获取回扣。还有医院的公户车,包括挂靠于医院的私车充当山寨救护车。复杂的利益勾连,也导致山寨救护车屡次被打压,却又消除不尽。

  应对

  堵:建管理档案和准入程序

  设统一举报电话

  车学继表示,为有效缓解非院前急救转运压力,满足患者转运需求。省卫计委组织省急救中心、省卫生监督局对全省急救中心(站)院前医疗急救现状和山寨救护车非法运营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查找问题根源。

  省卫计委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等部门,于2016年7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山寨救护车非法运营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查处各种非法改装救护车;查处挂靠医疗机构的“救护车”;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勤杂人员和护工等私自将病人信息倒卖给山寨救护车从业人员的行为;建立救护车管理档案,规范救护车准入程序;设立山寨救护车统一举报电话0871—12320,各州市也要求设立当地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通过“”的方式规范非急救转运,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疏:盘活救护车资源

  统一调度满足需求

  2016年11月,省卫计委出台了《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云南省规范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注册登记有救护车的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积极参与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

  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向属地急救中心提交申请并备案。参与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的医疗机构,由属地急救中心(站)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此举旨在挖掘、调动、盘活现有资源,让有志于为患者提供急救转运的医疗机构能参与到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中来,通过“”的方式,逐步满足患者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需求。

  车学继说,根据省卫计委调查数据,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共登记注册的救护车3424辆,“可用于承担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的救护车资源潜力巨大”。

  管:价格需报物价部门

  备案并公示

  费用方面,经省发改委同意,非院前医疗急救转运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各医疗机构根据急救转运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里程转运的收费价格,并向社会公示,在承接转运工作时主动把服务价格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同时,把转运价格报属地物价部门备案。

  此外,省卫计委对救护车所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条件、救护车配置、随车医疗设备、随车药品器材配置及培训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在出车前,还要求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以便携带相应的抢救药品和设备。在转运途中做好患者生命体征监测,进一步保障患者转运时的生命安全。

  “举办此次培训班,就是要让可以为患者提供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医疗机构人员,熟悉、掌握非急救转运的程序、条件、标准以及急救知识等内容,使大家能够有序、有效提供转运服务。”车学继说。

  今后,省急救中心和具备培训能力的州市急救中心将每年组织至少1—2次非院前急救转运培训,向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

  车学继还透露,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今后或许会考虑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承担非院前急救转运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的调度平台,让有资质的医、护、驾、设备齐全的机构加入该项工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运转需求。

  ★数读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省、州(市)、县(市、区)级急救中心(站)149家,其中省级急救中心1家,州(市)级急救中心15家,县(市、区)级急救中心133家,拥有救护车669辆,有专兼职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医师737人,专业护理人员1141人。

  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共登记注册救护车3424辆。其中登记在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站)的669辆救护车,登记在乡镇卫生院的救护车1247辆,在各级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中登记的有1508辆。(都市时报 记者王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