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立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13.04.2017  11:52

 

云南省建立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云南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0号),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推进实施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我省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由省工商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商务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昆明海关、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等11个部门组成,省工商局为牵头单位,每年召开1—2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

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本部门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解决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的要求,指导各州市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形成高效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