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成绩

15.12.2014  17:22

云南省嵩明县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依托嵩明良好的交通、区位、生态、文化等优势,发展文化产业,繁荣兴旺、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初步形成。

一、完善政策,推动措施执行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省、市文件精神,积极落实举措,加强沟通,有力推进嵩明县文化产业发展。

二、依托生态,促进非遗产业化

嵩明发展的全新定位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嵩明县坚持生态富民强县,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开发文化产业。嵩明丰富的林木、花卉自然资源和深厚的文化资源,为木雕、盆景、干花工艺品、民族木娃、汉族刺绣等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素材,这些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发展势头较好,产品远销海外,赢得各界人士的青睐。               

杨林飞燕干花有限公司、仙来客根雕公司是这一类产业的领头羊。这几年来,党委、政府对这一类文化企业倾情支持,协调金融部门为其提供贷款,支持其做大做强。干花工艺品由于用天然的干花植物制作,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由于干花产业的发展,目前,嵩明县的干花种植规模和产值位居西南第一,全国第三;嵩明仙来客根雕厂生产的根雕工艺、杨林老余屯的民族木娃、嵩阳的绣花鞋、小街的刺绣等产品,年产值达200多万元,受到各界人士青睐。

为了引导企业投资和群众创业,嵩明县通过开展非遗培训,引导残疾人和剩余劳动力就业,通过组织参加民博会、农博会等方式,帮助引导非遗走向市场化、规模化,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位一体。为了培育文化产业,位于云南嵩明职教基地的云南工商学院开设了文化创意专业班,专业培养人才。县里设立了中小企业孵化园和大学生创业园,通过政策、资金、服务等方式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力发展。兰茂文化节和兰茂中医药文化节的举办,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并走进嵩明。多年来,嵩明县积极参加省市各届文化产业博览会、民族民间工艺品博览会和农博会等活动,积极动员杨林肥酒、杨林飞燕干花、杨林老余屯的民族木娃、嵩阳镇的面塑、小街镇和嵩阳镇的汉族刺绣和机器刺绣等文化企业参加这些活动。通过举办展览展销、开展对外交流等形式,提升嵩明的文化知名度,全力打造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三、注重培育,文化产业稳步发展

以嵩明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为依托,按照“文旅一体化”要求,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合理延伸,全力打造以兰公祠、古盟台、法界寺、海潮寺等历史文化景点为龙头的“历史文化旅游”;以红军长征纪念塔、烈士陵园为龙头的“红色旅游”;以中信嘉丽泽星耀水乡、晨农园博园为龙头的“生态休闲旅游”;不断扩大龙狮文化、花灯文化等节庆活动品牌的影响力,发展民俗文化旅游。同时,还大力支持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注册资本金 1000万元以上的信瑞包装、维和纸业等印刷包装企业,年产值都在千万元以上。如今,全县持许可证的文化市场经营户共116户,文化产业实现的增加值逐年增多,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大,正在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面对嵩明县电影院和新华书店设备老化、场所陈旧的情况,县政府盘活存量,吸引民营资本合作开发,共同建设利客佳娱乐中心和嵩明县中心书城。目前,利客佳娱乐中心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成为嵩明群众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的中心书城规划建盖五层,将集图书、文化用品、音像制品、数码产品、数码影视厅等多功能为一体,目前主体建设已完成,正进行内部装修。

四、净化环境,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成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得到较好落实,建立了完善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规章制度。积极培训上岗执法人员,与城管、公安、消防、工商等单位联合,大力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活动、文化市场安全检查等活动。2013年被评为省级“扫黄打非”先进集体。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行为。全面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安全管理,逐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全面排查安全工作隐患,不间断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确保了辖区内公共文化单位和文化经营场所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发展文化产业嵩明是一块肥沃的土壤,完全可以大有作为。”正如嵩明决策层所想,勤劳智慧的嵩明人完全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推动全县文化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今后,嵩明县将紧紧围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走文化建设道路,促进文化繁荣,进一步增强和壮大嵩明县文化产业的活力和实力,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让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追求的重要力量。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文化厅 发布人:5300000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