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14.01.2015  18:40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近日印发《云南省州市政府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云南省省级部门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及其指标体系,首次将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根据《考评办法》,云南省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由云南省法制办在本机关及州市政府法制部门、省级部门法制机构安排有关人员组成若干考评工作组或参加省综合考评工作组的方式,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审阅报告、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专项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最终考评结果将作为对省级机关或州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考评内容包括基本保障、职能转变、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6个部分。考评指标体系按照考评内容逐级分解和细化,分别设定一、二级指标和考核评分标准,并设定相应分值。在考评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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