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减少7.2万、28.5万人

25.01.2019  17:13

2018年云南省围绕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健康扶贫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得到有效保障。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范围,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下降到9.19%,人均自付费用692.77元。全年实现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减少7.2万户、28.5万人,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81%,县域内就诊率提高至89.48%。。二是便民惠民措施得到有效落实。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大病专项救治覆盖所有贫困县(市、区),救治29种大病91704人,救治进度97.86%,为12603人次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的管理率均达到92%以上。三是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有效提升。全省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率提高到99.6%,行政村卫生室建设实现全面达标。88个贫困县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覆盖99.5%的乡镇,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3.54%。四是深度贫困地区得到有力帮扶。分别与迪庆州、怒江州党委、政府建立健康扶贫协作推进机制,聚焦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控短板,组织省内外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N对1”“组团式”帮扶,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我省健康扶贫工作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高度肯定,两次在全国大会上作交流。东川区、南华县、宾川县健康扶贫工作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通报表扬。

来源:健康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