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

03.01.2017  13:03

  为集中推出反映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完成更多精品力作,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现启动2017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字精炼、标注规范。入选成果宁缺勿滥,在数量上从精、质量上从严,能真正体现当前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领先水平,标准高于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成果;结项等级为“优秀”的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成果;经省内外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指定出版单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书面推荐,认为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创新价值、学术价值的其他优秀成果。

  三、遵循“自愿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成果,由省内3名同行专家审读匿名书稿,一致同意推荐的提交学科组专家会议评审,择优遴选出拟入选《成果文库》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名单报批后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四、没有受到过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入选成果,将同时作为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研究项目立项(研究经费不再另行安排),成果出版后按“优秀”等级颁发结项证书。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成果须已结项,不再以研究项目重复立项。申报成果须通过中国知网进行重复率检测,并提交书面检测报告,与已经出版著作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5%。对达不到入选《成果文库》要求,但成果基础较好且具有出版价值的成果,经学科组专家会议评审推荐,可转为优秀学术著作给予出版资助,但不得同时申报2类项目。已申报其他各类出版资助的著作、再版著作不予资助。2017年度《成果文库》著作出版资助的平均标准为6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实际资助经费可作适当调整。

  五、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成果形式,以及编著、主编、参编著作不予受理),以个人学术专著为主,多人合作完成的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出版时作者署名须与《申请书》填报姓名及排序一致。成果字数一般在20~50万字,篇幅超过50万字的要适当改写和压缩。著作书稿须符合“齐、清、定”要求,并承诺按出版社审读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六、申请人须是我省的科研人员(包括退休科研人员)或理论工作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为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不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出版社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与指定出版单位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出版单位推荐申报。

  七、申请人须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并保证申报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已拨资助经费和结项证书。

  八、《成果文库》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封面、统一版式、统一标准”的要求,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立项通知下发后,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与指定的出版单位签订三方出版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合同签订后由申报者联系出版单位开具全额正规发票,发票上的出版单位名称须与立项通知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开户行、账号、户名等须与出版合同中的信息一致。资助出版经费由资助方划拨到指定出版单位。

  九、入选成果文库的著作须在1年内出版,如不能按期出版的,须提交理由充分的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后报我办。逾期未出版且未向我办提交延期出版申请的,终止项目资助,已拨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十、著作出版后,作者须提交30套成书及500字左右的著作内容简介。

  十一、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可登录云南社科规划网(网址:www.ynpopss.gov.cn)下载,用计算机填写,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3套;成果概要一式3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000~8000字的成果内容概述、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书稿和内容概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3.附件材料。以往年申请《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项目结项证明原件复印件;通过同行学科专家或指定出版单位推荐的,须提交专家或出版单位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电子光盘,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省社科规划办负责对申报材料保密,申报材料不再退回。

  十二、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成果文库》,加强对工作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明确意见,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十三、请各有关单位在2017年2月22日前,将审查合格申请书2份、成果打印稿3套、成果概要3份、附件材料1份、电子光盘1份,连同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公章的《2017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清单》(可登录云南社科规划网下载)1份,汇总后报省社科规划办,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20日(以邮戳为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并标明“XX单位《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未经单位签署意见的个人申报材料。

  联系人:杨君凤、陈曦

  联系电话:(0871)63992038、6399203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编:650228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