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启动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29.08.2017  15:55

医师定期考核是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途径。云南省自2011年启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以来,已分别于2011 -2012年、2014 -2015年开展了第一、二周期的定期考核工作。截至2016年底,我省录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的第二周期考核合格医师已达64583人。

8月24日,我省正式启动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考核时间暂定为2017年9-12月,由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和各考核医疗机构通知辖区医师参加定期考核,并由医师个人于9月1日-30日登录“云南省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确定考核方式。10-11月各考核机组织完成医师定期考核和考核结果复核。12月各州市复核上报考核结果。

为严肃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于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省卫生计生委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职称晋升;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应注销其医师执业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来源:医政医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