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和云南大学联合举办战略合作签字仪式

26.05.2015  12:45

   5月19日上午,省司法厅和云南大学在云南大学隆重举行合作共建协议签字仪式,合作共建“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法治示范校园”、“云南省贫困师生云大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同时为“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云南省贫困师生云大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揭牌。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乔汉荣,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继延,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俊明,副厅长李瑾,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琼瑛,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普仲亮,省监狱局、戒毒局、省政法干部学校、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主要领导,云南大学党委书记杨林、校长林文勋、党委副书记张昌山、纪委书记陆琴雯、副校长王建华、杨泽宇、刘晓江出席仪式。马继延厅长、杨林书记分别作讲话,并代表合作双方签署了共建协议。乔汉荣副书记、马继延厅长、杨林书记、林文勋校长共同为“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和“云南省贫困师生云大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揭牌,来自省内政府机构、高等院校、法律实务部门的40名专家学者获聘“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省司法厅、云南大学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云南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共约300余人参加仪式。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俊明主持。
  马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与云南大学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是云南省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喜事,也是省级职能部门与高等院校的又一次强强联合,也是体现社会办学、开门办学的一次有益实践,必将为双方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而且标志着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建进入了紧密的、有序的、务实的实施阶段。
  马厅长强调,省司法厅承担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建完备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等多方面的职责和任务。要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秉持合作共赢理念,全面加强与云南大学的交流配合,在项目课题研究、政策咨询服务、人员交流培养、信息资源合作、公益法律服务、法治校园创建等展开充分合作,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扩大合作渠道、拓展共建领域、丰富共建内涵,探索和建立多层次、宽领域的“厅校合作共建”模式,形成长效、规范的工作机制,推动合作共建活动深入有序开展,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杨林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此次云南大学与云南省司法厅的合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不仅在提高法律学科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上具有特殊的价值,更在具体的法治实践,用法律的肩膀扛起社会道义,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实践意义。作为一所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的大学,云南大学将倍加珍惜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司法厅给予的发展机会,全力以赴、努力工作,早出成绩。
  此次省司法厅与云南大学携手合作共建,必将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中,“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将围绕云南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理论、制度和实践前沿问题开展研究,为法治云南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高质量的政策咨询建议,推进法理研究与法治实践的深度结合、协调发展,打造云南法制宣传教育的高端智库、法治云南建设的咨询中心和西南地区知名、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研究基地;“云南省贫困师生云大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将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重要指示,整合学校法律人才资源、发挥法学教育专业优势,努力打造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窗口、解决贫困师生实际问题的重要载体、培养优秀法律服务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云南省法治示范校园”建设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切实转变教育管理理念和方式,大力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省法治示范校园创建的先行区、试验田和行业法治创建的窗口单位,辐射带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