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十个一”工程 确保母婴安全

25.01.2018  16:00

为进一步保障我省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稳步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十个一”工程,确保了母婴安全,取得了明显效果。2017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达到19.65/10万, 婴儿死亡率达到6.70‰,分别比2016年大幅下降15.52%、18.59%,第一次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一是制定一个关爱计划 。2017年我省制定了“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并列为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高位推动,落实责任。

二是出台一批管理制度。 制定下发了《云南省高危妊娠管理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转诊、救治等工作流程。

三是建设一批医疗机构 。实施县级医院和妇女儿童医院扶贫工程,计划投资278亿元,建设7所妇女儿童医院和100所县级医院,着力推动产儿科医疗发展。

四是构建一个急救网络 。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要求每个州(市)、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1家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1家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

五是投入一批救治资金 。省级及时下拨两千万抢救资金,专项用于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支持边远和贫困山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提前待产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孕产妇死亡。

六是开展一批急救演练 。各地举办多期危重孕产妇急救培训和演练,急救开展危重孕产妇抢救演练,提高了抢救成功率。

七是组织一个死亡评审 。对孕产妇死亡率较高州市开展以孕产妇死亡现场评审为重点的帮扶工作,提高重点地区高危孕产妇管理和救治能力。

八是加强一个约谈督导 。省级每月通报一次孕产妇死亡救治情况。及时对孕产妇死亡控制形势严峻的州(市)进行工作约谈和督导。   

九是实施一个缺陷干预 。认真开展出生缺陷一、二、三级干预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

十是强化一个对口帮扶 。指定省一院等7家省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口帮扶迪庆、怒江等7个州市,提升受援地区危重孕产妇管理和救治水平。


来源:妇幼处

云南省推动妇幼保健工作成效明显
2017年,云南省积极贯彻落实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管理要求、保障母婴安全工作,制定《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高危妊娠管理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工作的通知》,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增省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2家,建立4家省级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实行区域划片对口帮扶,形成“覆盖全省、上下协力、及时有效救治”的母婴安全保障网络。2017年(统计时限为2016年10月—2017年9月),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由2012年的28.卫生厅
我省开展1•20急救宣传日系列活动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