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小额人身险3年内全覆盖

26.08.2015  09:40

  日前,在云南省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构建全省农村意外风险保障网络的规划,同时也明确了具体实施的时间表,到2017年实现全省农业人口意外风险保障全覆盖。

  据了解,云南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66%,75%的国民收入、70%的财政收入、60%的创汇收入和80%的轻工业原料直接或间接来自农业。如何加强农业保险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保险业服务“三农”的作用,让云南省经济得到稳定和长足的发展,保险业服务的提前进入,显得尤为重要。

  2009年7月,云南省就正式启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首批参加试点的公司包括中国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及平安养老等五家公司,2009年10月新增中国人保参加试点工作。试点州市包括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保山市、大理州、楚雄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和文山州。主要试点产品为农村小额团体意外险和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云南保监局也加快构筑覆盖全省农业人口意外风险保障网络的建设工作。云南保监局将结合云南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实现全省农业人口意外风险保障全覆盖为目标,以保障农业人口意外风险为重点,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扎实推进”的原则,争取“省级财政支持一点、地方政府补助一点”的扶持政策,建立长效机制,确定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为主渠道产品,利用小额人身意外产品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特点,2015年先期在昆明及迪庆藏族自治州开展试点,在有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保障的前提下,又具备了意外死亡和残疾的补充保障,为构建农村多层次综合保险保障体系做好试点工作;2016年,范围扩大到玉溪、曲靖、红河、大理、楚雄5个州市;2017年,实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全覆盖。(记者 虞南)

编辑:罗媛